原标题:新政!港澳居民在佛山买房无须再提供个税和工作证明

佛山救市再出招!

7月21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港澳居民购房资格申请流程的通知》。

通知指出,港澳居民在我市购房的,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可获得购房资格,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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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密切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为港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港澳同胞到内地发展创造便利条件,现就落实“惠港16条”“惠澳15条”中“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措施通知如下:

港澳居民在我市购房的,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可获得购房资格,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