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省政府批复,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现将《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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