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通知内容详细阐述了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的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并附录了2023年到2025年的建设名单。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重要规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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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打造生态健康、水清景美、管护高效的美丽河湖,着力改善和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每条河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扣银川市“四个示范引领”,围绕“两纵八横多湖”水网布局,系统实施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全力推动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切实将优质河湖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发展新动能,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永宁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深刻认识水利工程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突出地位,强化水旱灾害防治,将提高河湖防洪排涝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水和谐发展放在美丽河湖建设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河湖防洪排涝体系,全面提升河湖水域安全管理能力,守住安全底线。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管理保护,保障河湖生态基流,完善河湖生态体系,加强河湖岸线生态化建设,还生态空间于河湖,全面构建自然连通的河湖水网格局,确保“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生态景象处处可见。

坚持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将美丽河湖建设与全球湿地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旅游休闲示范城市相统一,与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和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相结合,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协同推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态环境。

坚持文化引领。以保护传承黄河文化为目标,结合生态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充分挖掘河湖水文化,将美丽河湖建成传承黄河文化、治水文化的新节点、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的新载体。

坚持共享共管。以现代化、智慧化河湖建设运行管理为导向,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管护形式,强化上下联动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化管理,形成“智慧管水”“智慧治水”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

坚持“四水四定”。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强化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用水审批,严禁耗用黄河水挖湖造景,全面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坚决遏制“挖湖造景”行为。

二、建设目标


坚持全域统筹、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因地制宜、文化引领、共享共管的原则,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到2025年,全县湖库沟渠连通的生态水网体系更加完善,河湖岸线监管率达到100%,力争城镇和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3%以上,生态用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80%以上(剔除地质本底因素),全县主要河流、湖泊及排水沟道水质全面达标,黄河干流永宁段水质保持II类进II类出,河湖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三、重点建设任务及分工

(一)补齐防洪安全短板,着力建设“安澜静美”河湖。


1.提标建设湖库沟道防洪工程。全面落实重点河流沟道度汛责任,强化水旱灾害防御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快建设数字孪生防洪预警监管平台。加大典农河、第一排水沟、中干沟、永二干沟等泄洪能力建设和腰石井沟拦洪库、新桥滞洪区等调控能力建设,重点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项目、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永宁段)等一批防洪工程,切实提高城市核心区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到2025年,将贺兰山东麓打造为安全可靠的防洪屏障,黄河永宁段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审批局、各乡镇

2.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刻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通过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透水铺装等绿色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加快推进观湖西路雨污分流工程(汉延渠—109国道)、永红路改造道路改造雨污工程(109国道—宁惠街)、宁惠街雨水污水排水工程(迎宾大道—观湖路)、永宁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河湖和地下含水层对雨水径流的“吐纳”和“储存”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系统。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审批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杨和镇、望远镇

3.持续深化河湖“四乱”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与河湖“清四乱”行动有机结合,坚决取缔非法缩窄、挤占、填埋河道等影响行洪及侵占河湖沟道管理范围的“四乱”问题;列入自治区河湖名录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和界桩埋设工作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监管,对贺兰山东麓山洪沟等禁采区加强管理巡查、执法和突发事件处置,切实维护山洪沟行洪安全。到2025年,全县河湖“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

(二)加强生态修复保护,着力建设“水丰草美”河湖。


4.一体推进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以健全连通水网体系、修复水生态、治理水环境为重点,谋划实施永宁县域内重点湖泊湿地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在永宁县域内鹤泉湖国家湿地公园、银子湖、黄河滨河湿地等湖泊湿地建设湖滨生态缓冲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湖泊湿地水质,削减湖泊水系内源污染,同时控制面源污染进入水体,有效提高水环境质量,构建丰富水生生物种群,形成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人水和谐环境。谋划实施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由“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体系+矮型人工水草+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的生态体系,充分结合水生及陆生植物系统、自然型拦截沟系统、矮型人工水草等强化生态修复效果,实现多种措施有机结合,恢复并保持生物多样性,整体提升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各乡镇

5.有力保障河湖生态水量调度。统筹全县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合理制定河湖生态补水计划,严禁人工景观娱乐水面消耗黄河水。细化调度预案,充分利用灌溉低峰期等时段错峰供水。典农河永宁段、珍珠湖由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补水,鹤泉湖、叶家湖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补水,银子湖由望远镇人民政府负责补水。财政部门要加大河湖补水资金预算指标,保障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需求。到2025年,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典农河、鹤泉湖等重要河湖生态水量得到有效保障,全县重点河湖沟道实现碧水长流。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6.切实保障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完好。坚决守好“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只扩不缩,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岸线两侧景观带只能添景不能减绿”的三条底线,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持续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和以渔控藻,有效防范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入侵,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9.74%。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

(三)打造绿水宜居环境,着力建设“岸带秀美”河湖。


7.持续开展滨河小公园、珍珠湖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更换路灯、清掏淤泥、生态补水、补植复绿等提升改造工作,构建林水共生的高品质绿色生态空间,提升滨河小公园、珍珠湖湿地公园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牵头单位: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杨和镇

8.加快建成丰富多彩、移步换景的河湖岸带“样板”区。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以调整优化城市管理体制为主线,坚持突出管理、精细养护、提升档次、确保效果的原则,高标准实施典农河公共休闲生态水系驳岸,开展添绿添彩、立体绿化工作,做到见缝插绿、空地复绿,不断提升典农河生态园(西部水系)生态景观规划效果,不断厚植城市绿色发展底色。加大湖体水草及湖岸杂草清理力度,典农河永宁段、珍珠湖由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清理,鹤泉湖国家湿地公园由鹤泉湖旅游公司负责清理(县自然资源局监管),叶家湖由杨和镇负责清理,银子湖由望远镇负责清理,段家湖、西长湖等小型湖泊由各属地乡镇负责清理。
牵头单位: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

9.全面深入开展排污口整治。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摸清新增市政提升泵站溢流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口和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数量、位置、排放形式等情况,动态更新入河(湖、沟)排污口名录,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实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10.不断强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监管,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落实责任精细管护,着力建设“治水慧美”河湖。


11.细化实化河湖长责任。充分发挥总河长牵头抓总、各级河长协调共振作用,将美丽河湖建设作为河湖长履职担当的重要抓手并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及时更新各级河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专业化队伍进行河湖管护和巡查,促进河湖长高效开展巡河、护河、管河,建立健全责任更加明确、协调更加有序、监管更加严格、保护更加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到2025年,县级河湖长有效巡河率达到100%,乡镇、村级河湖长有效巡河率达到85%以上,河湖长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12.严格落实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涉河湖、沟道项目建设审查工作,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切实提升河湖监管效能。落实《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确定河湖岸线保护利用与管理分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保障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到2025年,河湖岸线管控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各乡镇

13.全面推进智慧水利信息化建设。紧密围绕水资源监测、管理与分析,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孪生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永宁县水资源物联网感知体系,实现永宁县地下水位、地下水机井、企业及工业用水、农业灌区、生态补水等水资源动态监测,做到防汛信息化监测预警,数据统一汇集和多维度管理应用,实现全县统筹监管。到2025年,建成永宁县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提高水资源测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精细化和高效化,为落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手段和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审批局,各乡镇

14.科学评价美丽河湖健康水平。开展河湖保护名录中非季节性河湖健康评价,建立完善河湖健康档案,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到2025年,完成第一排水沟、中干沟、鹤泉湖等自治区河湖名录库中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县85%的河湖达到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健全运动休闲功能,着力建设“人文弘美”河湖。


15.充分挖掘展示治水文化。立足水利行业特色,找准行业切入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与水利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利用水利优势,从全县各族人民共同缔造引黄灌溉光辉伟业的历史积淀中打开突破口,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不断厚植黄河治理塑造的共同体情感,打造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永宁模式”,讲好永宁“引黄灌溉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到2025年,打造“黄河四大灌渠+永宁民族团结”品牌,建成永宁县水文化主题教育展览馆,探索形成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永宁样板”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新路径。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6.开拓水上运动旅游项目建设。利用典农河三沙源段开阔水域举办永宁县端午龙舟赛,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打造我县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组建永宁县青少年皮划艇训练队,在三沙源水域举办永宁县青少年皮划艇比赛,引导水上健身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扩大水上公共体育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围绕鹤泉湖开发旅游产品,充分利用河道资源打造市民的休闲运动空间,提升亲水、观水、玩水、乐水的体验感和愉悦感。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17.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宣传。精心策划安排,积极对接县属媒体报、网、台、端、微等媒体平台,向群众宣传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最美河湖卫士和河湖长制等工作,引导群众关爱、保护河湖;确保公众对河湖建设、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满意度大于90%。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
责任单位: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3年6月)。制定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组织召开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领导小组协调会进行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和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推进计划,确保美丽河湖建设启动有力。

(二)典型打造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围绕美丽河湖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建立年度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节点和落实措施,整合资金有力推动各类项目建设,重点申报典农河永宁段、银子湖和鹤泉湖3个美丽河湖,在示范引领、亲水便民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和突破,赢得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认可。

(三)全域建设阶段(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按照美丽河湖评价标准,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全域、全力、全方位推动美丽河湖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地域特点和河湖资源,按照美丽河湖建设名录逐条开展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园林小品和健身休闲建设等,不断提升全县的绿色宜居环境,增强市民的休闲生活品质。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到2025年年底,按照防洪安全、生态健康、水清景美、科学管护、亲水便民的评价办法,对全县美丽河湖建设进行总体综合评价和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美丽河湖建设顺利开展、有效推进,成立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汪世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姜  利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文君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单位:县检察院、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投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做好与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厅局对接沟通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沟通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导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划、明确目标,把美丽河湖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系统推进、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高效推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由县河长办牵头、政府督查室配合,定期对美丽河湖建设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主要对水生态修复治理、美丽河湖建设等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各部门要从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等多渠道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探索涉河湖治理投、建、管、服一体化投融资改革,拓展融资渠道,鼓舞、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美丽河湖建设。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河湖治理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美丽河湖建设典型示范、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强化人水和谐理念,提高美丽河湖创建的社会关注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河湖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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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美丽河湖建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