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济宁小编相关渠道获悉:近年来,济宁市深入实施“标准地+”行动,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土地资源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有力助推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自2021年开始,济宁市实行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截至目前,共有1005宗4万亩工业用地采用“标准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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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区域评,有效提升审批效率。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按照应评尽评、客观合理、分步实施原则,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政府对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并将评估成果嵌入一张蓝图,由区域内各市场主体共享,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有条件的区域基本完成区域评估。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打包合并项目测绘事项,进一步完善区域评估制度,工作效率提高30%以上,综合收费下降30%,目前已为163个项目提供集成服务。

标准地+入园审,最大发挥集聚效应。制定《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准入标准,将宗地容积率、建筑系数等规划条件,主导产业、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指标要求,写入“标准地”使用协议,明确要求新建工业项目建筑系数不低于40%。

标准地+灵活供,进一步放大改革成效。供地前完成储备土地登记,达到“净地”条件;建立发改、工信、税务、自然资源、招商等部门联席“一站式”审查机制,分级分类、精准供地,最大限度释放土地利用价值,预计提升审批效率80%以上。加快推广工业项目用地租赁或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对县(市、区)政府确认租赁期前2年内不能达到约定投资强度的,在第3年督促进行整改;整改期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出让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要求清除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

标准地+强监管,进一步促进集约高效。压实园区监管责任,由开发园区管委会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发改、工信、税务等相关部门,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标准地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管,推进企业早建设、早竣工、早投产。建立标准地激励约束机制,项目正常运营后,由工信部门按“亩产效益”评价管理、分类综合评价;实施项目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实施奖励制度,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对园区的考核约束,将“标准地”纳入开发区综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