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济宁小编相关渠道获悉: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16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加快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报批进度,已经批复的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过省规委会审查通过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可作为项目用地组卷报批依据。

《意见》坚持分级分类保障原则。积极争取项目纳入国家重大、省重大单选类、省重大实施类、省重点外资项目、省重点工业等项目清单,申请国家省级指标足额保障;省新旧动能优选、省双招双引等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由市级保障;其他类项目用地指标由县级统筹保障。

《意见》深化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进“标准地”出让提质增效,实现“交地即交证”;实施产业用地弹性供应,推行“长期租赁”,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推行“先租后让”即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鼓励立体开发和使用地下空间,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容积率“宜高则高”的原则,支持工业项目“零增地”改造。

《意见》优化用地审查报批服务。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办理农转用和征收;进一步扩大临时用地范围,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允许特殊情形的重大项目现行用地和分段报批,对暂未获批相关要件的重大项目,市级容缺受理现行开展用地审查,严格执行用地报批并联会审、限时办结、绿色通道等制度,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阶段论证事项多评合一,实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一次性完成贷款审批、税费缴纳、转移登记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