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济宁小编相关渠道获悉:为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满足群众居住权登记的要求根据《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济自资规字济宁市主[2024]16号)城区于3月18日起,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居住权登记,申请登记的情形包含:1.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3.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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