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我在路边捡到一个女乞丐,出于好心,我收留了她,

最后她成了我的妻子,但我却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21年后,警察居然告诉我,自己朝夕相处二十几年的枕边人是个杀人犯。

我不愿相信,但是妻子却告诉我,她确实杀人了。

我一度濒临崩溃,但我决定帮她。

这样的选择是否让我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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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989年的某天晚上,我从工厂下班,正当我经过那条我每天回家都要走的必经之路时,一个女乞丐拦住了我的去路,不想招惹麻烦的我快步躲开了,但是这个女乞丐一直跟在我的身后。

女乞丐恳求我帮帮她,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希望我能给她找点吃的。

“求求你了,我真的要饿死了。”她说完就晕了过去。

经过了一会思想上的挣扎后,我还是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帮帮这个可怜的人,于是我把女乞丐扛回了家,我发现她的身上有很多伤。

我给她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女乞丐狼吞虎咽的吃着碗里的菜。

我看着她笑笑说:“没关系,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女乞丐冲我笑了笑:“你人真好呢。”

看见女乞丐身上单薄破旧的衣服,我又把自己的棉袄给了女乞丐。

现在是寒冬腊月,如果她这样子待在外面不是饿死,就是冻死。

但一开始她死活不肯接受:“谢谢你,没事的,我这样不冷,谢谢你。”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女乞丐也就没有推脱,昏黄的灯光中,我和她不经意间对视,她的眼睛水汪汪的,透露出一丝澄澈,我能感觉到她是一个好人,可能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才变成现在这样。

等女乞丐吃完饭后,我询问了她的名字和家庭住址,女乞丐说自己叫李芳,但是具体住在哪她却只字未提。

当时已经是深夜了,我想着让李芳在我家住一天,明天再去警察局报警。

但是没想到,李芳这一住就赖在这不走了。

“我可以留下来帮你做家务,打扫卫生的,我很能干的,我吃得很少的,你不用担心。”

而且当我说,可以去警察局帮她找到亲人时,李芳的反应就更加激烈了。

“我不要去警察局,我不要。”

没有办法,我只好暂时收留她,等到有机会的时候再送她去警局。

李芳就这样正式住在了我家,我还托表姐买了一些换洗衣物。

等到这天晚上,李芳梳洗一番后,我才发现,李芳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大眼睛,高鼻梁,颇为动人。

李芳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就每天做好一日三餐的饭菜等着我回来。

每天回家我都能享受到香喷喷的饭菜,房间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我的房子开始有了家的味道,我第一次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我以前都是一个人住,日子过得冷冷清清的。

自从李芳住了进来,我才发现生活可以这样有滋有味,于是我渐渐习惯了有李芳在的日子,我甚至渐渐喜欢上了李芳,喜欢上了这个聪明,贤惠的姑娘,我想让她做我的妻子。

那天,我特意在商场里买了一条项链,这条项链虽然没有很贵重,但是这饱含着我对李芳浓浓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