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陈先生为了给自己的新房装修,找到了湖南全雅优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双方因施工问题,发生了不愉快。因此陈先生准备解除合同。但被对方告知,需交纳约15000元的前端营销费用,这让陈先生非常纳闷。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与湖南全雅优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简装合同,工程款为60518元,施工期限是60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因卫生间积水严重,联系公司处理无果。陈先生便在网上发布了一些吐槽视频,而全雅优装装饰公司就单方面停工了。

后来双方经过协商,陈先生删除了吐槽视频,而公司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4月30日经双方沟通协调,提前解除了合同。但令陈先生没想到的,竟是结算单中有两笔共计15000多的前端营销费用。

业主 陈先生:所有的工程款,按照他们公司的统计,我觉得这是他们巧立名目乱收费。其中包含了一个15000多的前端营销费用。我觉得这是他们巧立名目乱收费。

5月2日,记者来到全雅优装(望城旗舰店),负责人潘先生对于前端营销费用进行了说明。

陈先生告诉记者,至今为止,他已经支付了33000多元的工程款,但仍有吊顶,油漆等装修项目未完成。现在,退单不仅没有钱退,反而还要交15000多元的前端营销费用,陈先生表示很无奈。

同时,对于究竟是谁单方面要解除合同,双方也是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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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雅优装(望城旗舰店)的负责人潘先生当着记者的面称,是陈先生单方面先提出要解除合同。

按照这名负责人的说法,双方还在4月30日,就合同的解除进行了协商,那为何陈先生现在改口又希望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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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潘先生:发现这个退单费用高了之后,他就说,我不退了。

记者:那你们之间这个合同是继续履行,还是?

负责人 潘先生:不履行。

对于1.5万元的“前端营销费用”,负责人 潘先生 承认,合同中确实没有约定,但他表示,这实际上就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不过,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合同价款的10%,也应该是6000元。

律师装修公司如果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至于合同究竟是哪一方提出解除的,双方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提起诉讼。

编辑 | 杨璟

一审 | 谭晓剑

二审 | 谭晓剑

三审 | 唐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