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本局立案调查的温州市均澄贸易有限公司等766家企业(详细名单附后、下称当事人)长期未经营一案,经查当事人均是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2021、2022已连续两个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

本局通过向税务机关调取涉税信息、实地核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督促办理注销公告方式,证实上述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本局于2024年4月1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刊登《2024年关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上述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吊销上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书编号:苍市监信处字〔2024〕0001号—0766号)。

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苍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路111号,市场监管局大楼442室,电话0577-59871075)

附:2024年吊销企业名单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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