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二审,将于5月17日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九江市中院5月13日发给当事人的传票显示,案由一栏写明“侮辱、虐待被看护人”,传唤事由一栏写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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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11月9日下午,九江市双峰小学濂溪校区六年级学生张宽放学后,在与该校一条马路之隔的自家小区一栋24层高楼跳楼自杀。随后,在张宽身上找到了一封写在作业本纸上的遗书,其内容指控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

遗书上面写有:“我,本人张宽,承认:本人的死亡不与父母、家长、社会、国家有关,只和邹某有关,她使用暴力的手段。”遗书的落款处签着张宽的名字,并印有手指印。

事发后,张宽的父母张定杰和汪蓓蕾查看了学校当天及前半个月的监控,发现邹某多次对张宽进行言语讥讽、侮辱。

2021年12月,张定杰夫妇以涉嫌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将邹某告上九江市濂溪区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于当月中旬受理了此案。

找寻张宽自杀证据期间,张定杰先后换过多名律师,但都不太满意,不得已,他于2022年8月辞去干了15年的交警工作,转行成为一名律师,代理儿子的案子。

2023年4月28日,濂溪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对于监控中辱骂张宽的行为,邹某及其律师辩称是“幽默式的教育方式”。对于这样的解释,张定杰夫妇认为是强词夺理。当天,经过近1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2023年8月9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其无罪。张定杰夫妇当庭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1日,该案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邹某对张宽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惩戒还是侮辱行为,仍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惩戒不等于打骂,批评不等于侮辱!”张定杰认为,邹某对张宽的语言和行为具有主观故意,邹某在全班公开贬损、羞辱张宽,带头对其进行霸凌和人格侮辱,仅出事当天就有8次,最终酿成了悲剧。

邹某则反复强调,她对每个孩子都会批评教育,并不是单独针对张宽一人,批评张宽是正常的教育行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侮辱。

在长达11个小时的庭审中,张定杰当庭播放了涉案课堂视频,一审法院曾因设备问题导致课堂视频无法正常播放。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武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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