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合肥发布《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政明确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卖旧买新”、优化销售政策,此外,还指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合肥新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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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最高补贴10万

《通知》明确,2025年5月15日之前,凡在合肥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给予1.5%的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给予2%的补贴;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给予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置补贴;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标准,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上述补贴政策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

《通知》还提到在合肥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住宅性质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表述即可以通俗理解为“购房即落户”,这是近期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创新,也是户籍政策和购房政策进行有机结合的重要体现。

合肥规定,市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由企业自主销售。全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支持竞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优化车位(库)与住宅同步销售政策、车位(库)增购政策。

合肥同时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通知》,将对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

合肥支持“以旧换新”

值得关注的是,合肥此次也紧跟潮流,明确支持“卖旧买新”。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据悉,除《通知》第1条明确的“卖旧买新”“买新卖旧”购房补贴外,为进一步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合肥参照其他城市做法,采取市场化“帮卖”与鼓励国企市场化“回购”两种措施,进一步畅通卖旧买新渠道,支持“以旧换新”。

另外,《通知》还提到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即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例如,张三家庭在庐阳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包河区无住房,其在包河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据严跃进分析,合肥新政比较系统地对存量房产的盘活做了分析,在传统购房层面,其也明确推进房票制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购房补贴全范围支持、首套房认定等标准降低、推进改善性住房建设等,都有助于促进新房在内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实习生梁中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