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网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为增强平台竞争力,拼多多制定了“退款不退货”规则,即当消费者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后,如果商家在48小时内未进行操作,系统则会默认商家同意退款申请,自动发起退款。

“仅退款”模式的初衷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消费者恶意通过该规则进行“薅羊毛”,不仅有违诚实守信原则,更是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经营秩序,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如果退款后,买家没有退货且协商无果的,商家怎样才能讨回损失?

商家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平台介入

如果卖家和买家无法达成一致,卖家可以请求平台介入。大多数在线购物平台都有争议解决机制,卖家可以利用这些机制来解决争议。

2.发律师函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向买家发送,要求按约退货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可告知对方不退货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后果,督促对方及时退货。

3.提起诉讼

对于有一定货值的商品,商家也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起诉。目前各法院都提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功能,并不需要直接到买家所在地起诉,可节约商家诉讼成本。

如果商家签约一家律所提供批量服务,维权成本会更低,确保买家每单拒不退货都受到法律严惩,以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报警立案

网购仅退款不退货并退款成功的话可能涉嫌诈骗,即使不够刑事立案标准,也可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买家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要提醒大家,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退回货物的义务,以免带来不可预料的损失。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后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定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关注点赞转发,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