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云南省常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供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参考适用。省司法厅作为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职能部门,拟通过推行全省通用的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促进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的汇编过程中,突出“全面性”,系统梳理归纳了行政执法中常见的89种行政执法文书类型,主要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3类行政执法行为相关文书样式,涵盖了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格式和文字表述严谨,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突出“易用性”,尽可能简化行政执法文书篇幅,减少行政执法人员填写内容,设置可选项内容,方便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快速制作;突出“实用性”,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尽可能贴近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各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业务的通用性,满足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要求。

据悉,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为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具体事实和具体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对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