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沙5月17日消息(记者黄珂岚)桥上,星沙大道,一辆辆汽车疾驰而过;桥下,活力空间,市民或运动健身,或游玩休憩……这是记者在湖南省长沙县新安路桥下经常能看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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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市民在长沙县新安路桥下休闲娱乐(央广网记者黄珂岚 摄)

过去,这片桥下空地常有车辆乱停乱放,或是被“僵尸车”长期占用。而今,这座生机盎然的“桥下公园”让城市“边角料”变身为居民身边的“小美好”。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健身休闲设施应有尽有,市民可在14600平方米的健身区活力四射,也可在表演台上舞动身姿、游玩休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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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健身区运动(央广网记者黄珂岚 摄)

公园绿地、街区景观、道路配套……为人民提供功能丰富的公共空间设施,在长沙县城市发展决策理念中,是始终如一的坚持。然而,公共空间设施的数量和品质如何兼得?通过城市更新盘活存量资源是有效途径。

今年以来,长沙县探索出“桥下+”社会化运营的方式,由县城管局委托星城控股集团对桥下空间进行对外公开招租运营。截至目前,已盘活6处桥下空间投入社会化运营,1处桥下空间投入公共服务,总盘活面积达21070.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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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熙巴士运营的星沙联络线桥下空间,化身为公交车停放及调度“中转”基地(央广网发 杨欣雨 摄)

如三一路桥桥下空间,化身成为社会停车场,有效缓解了城市停车压力;由欧德环保承租的漓湘路桥桥下空间,变身为环卫车辆管理基地,为“城市清洁师”寻得了一处遮风挡雨的“新家”;京熙巴士运营的星沙联络线桥下空间,已成为公交车停放及调度“中转”基地,使用效率颇高。

桥下空间作为一种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运营是否符合规定?记者发现,在《长沙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表示,除按规定应免费提供使用的公共资源外,凡可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都应纳入有偿使用管理范围。其中,“市政道路路面(含桥下)停车泊位”便包含在内。

记者获悉,长沙县城管局已制定出台《长沙县城市桥下空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主管部门及各联管联控责任单位的职能职责、桥下空间建(构)筑物的责任主体及管理方式等。

“桥下空间的公共化服务不能只是停留在一时的建设上,还应有长效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为其保驾护航。”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一桥一策”建设各类便民设施,努力将城市“低效空间”转变为“公共活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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