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厘清学校承担社会事务的职责边界,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建立并向社会公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白名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工作方案,对集中清理整治规范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第一,系统摸排各级各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整合的坚决合并,在此基础上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第二,进一步梳理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政策依据,分析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主责主业的关系,厘清学校承担社会事务的职责边界,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第三,深入开展清理规范,严控实施层级、规模、总量、频次,明确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按程序提级报审。第四,建立并向社会公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白名单”,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和活动一律不得进校园。第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规范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年初计划、审批报备和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第六,进一步完善监测、举报、核查、问责、通报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整改整治情况复核,对工作落实不力、教师反映负担重的地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将健全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分级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热线或平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工作落到实处,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编辑 王硕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