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乃至“十年特殊时期”开端,布小林便伴随着那漫长岁月的轮回,自内蒙古土默特左旗而生,与其姐姐布大林同出一胎。岁月风云,1966年,恰逢布小林方八载红尘,其爷乌兰夫蒙冤被“披挞”,父亲布赫亦为风波所累,囹圄之中,志消矣。幼小之布小林,同姐共兄,依祖母庇护,纵情童年,亦历尽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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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1972年之际,乌兰夫处境渐趋脱困,布赫亦得解脱,生计渐宽,布小林方窥生机。岁月蹉跎,1976年,布小林踏入工作行列,南下内蒙古之乌拉特中后旗,投身温根公社,为知青之职。纵身间,半载光景,布小林步入军门,投入内蒙古军区,行险夷险,兵戈交锋,身负国耻,而心气高昂。

虽知青参军之岁月虽不长,然乃锻炼布小林之意志,磨炼其坚韧之性,培育其不屈之志,此乃其后身登高位之基石。迨至1980年,布小林扬名京都,登堂入学,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贯中西,四载风尘,学成归来,步入内蒙古大学,担任法律系教师,一代人才,威名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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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布小林告别校园,踏上政途,此后执掌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局,为改革开放时代的法治建设奋斗不息,添砖加瓦,事业蒸蒸日上。积年累月,她深耕基层,钻研法制,为内蒙古的普法事业贡献心力,亦沉淀了丰厚的基层治理经验。

2008年,踌躇满志的50岁,布小林获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一路扶摇直上,践行着政治抱负。她奔波于内蒙古的大江南北,常往基层深入,察民情、解民忧,心系各族干部与群众,为统战大业倾心助力,立下赫赫功勋。

2016年,步入壮年之58,布小林登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宝座,掌舵内蒙古,领航事业。她以一往无前的精神,致力于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大业,将经济建设置于核心位置,维护民生福祉,积极培育少数民族特色经济,充分开发内蒙古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内蒙古的繁荣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与此同时,她注重精神文明的培育,倡导社会和谐,为内蒙古的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大幅提升了民众的幸福感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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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奔波,殚精竭虑,布小林不辍艰辛,为内蒙古的建设与发展倾注心血,功业赫赫。2021年,布小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之职,随后担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继续为国家建设事业献言献策,尽展担当。如今年逾古稀之66,她仍不懈奋斗,延续着祖父父亲的事业,奉献国家,彰显家族之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