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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连云港和南京“鬼秤”事件刚刚落下帷幕,这两天就先后有媒体刊发文章或者发布视频,对目前比较火的职业打假现象进行深入讨论,并泼凉水降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教授李长安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说,打假人“知假买假”的行为属于“恶意打假”,他们索赔的要求法律不能予以支持,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甚至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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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的官方账号则以上海已将6000名职业打假人被列为异常名录为例,告诫打假人要悠着点,切不可“知假买假”以牟利为目的打假。

而另有网友爆料,有个名叫王波的人大代表,更是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建议,他要求政府尽快出台限制打假人投诉举报政策,实行网红打假报备审批制度。

以上无论是高校教授、媒体还是人大代表,如此密集发声,无外乎就是要提醒打假人,你们的好日子将一去不返,不能再打假了。

“知假买假”就是“恶意打假”,“索赔获利”涉嫌敲诈勒索。

触犯者,轻的会被列入异常名录,以后所有的举报将不予受理;重的,如胆敢向制假售假者索赔,将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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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决定脑袋,位置决定思维!谁都知道,如今假货遍地鬼秤当道的背后,实则是监管部门的失职。

试想,如果不是监管缺失,又如何能有职业打假人生存的土壤。

更何况从法律上来讲,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还是《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一直鼓励群众打假并给予奖励,体现出来的都是国家对制假售假缺斤短两这些不法行为,零容许的强硬态度。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无论以上专家还是媒体还是人大代表,竟然频频发出这种有悖于法律规定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们脑门是被驴踢坏了,还是癔症发作。

不管职业打假人、网红打假还是普通受害群众,在面对商家的不法行为时,举报投诉曝光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都是如同“啄木鸟”一般净化市场环境,敢于向不法说不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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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绝不能成为打压打假人的理由,“索赔获利”更不应该作为限制打假人的借口。

为打假人处处设限,是懒政惰政的体现。市场经济的繁荣不能依靠劣质商品和缺斤短两支撑,而是优胜劣汰后诚信经营发展起来的。

“恶意打假”“索赔获利”,这两顶损害营商环境的大帽子扣在打假人头上,太沉重。

纵容不法,就是法向不法让步;宽容坏人,就是逼迫好人变坏。

无论专家、媒体还是代表,我想问问你们代表的是谁的利益?如此忌惮打假人打假,居心何在?

不想着如何解决问题,只会解决提问题的人。这是典型的无赖流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