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益力公寓小区的业主在《帮帮团》网络问政微信小程序上反映称,最近他们所在的楼栋准备加装电梯,经过沟通,整栋楼的业主基本确定了加装的意向。但是关于一些细节问题,需要第三方帮助他们协商并且约定。

低层业主希望与高层业主订立协议

陈先生与余女士都是益力公寓小区的业主,也是同栋楼的低楼层业主。近两年,高楼层业主申请加装电梯,他们作为低楼层的业主起初是反对的,但经过两年多的协商,也同意了安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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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女士等低层业主认为,加装的电梯后,可能会产生其它费用支出、安全责任等问题,他们希望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与高层业主约定清楚。

01

电梯保养维修、损坏,或者是其它一些问题,与低楼层业主无关;

02

物业按照电梯管理进行收费,多出的部分由楼上业主来承担

03

加装电梯若干年后,如对楼房造成地基下沉,或者是墙体破裂等,低楼层业主不承担责任,并保留追索权利

在该小区六号楼的一个入户梯前,调解小组看到了正在建设的电梯基坑。陈先生担心电梯建好后,会影响他们的通行,所以除了要签订免责协议,低层的住户还提出,加装电梯要符合规范

高层业主代表:愿意适当让步

对此,高楼层的业主代表吴阿姨对于订立协议的主张,她认为可以协商。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双方事先已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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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楼层业主关于协议如何约定

存在分歧

协议书范本中,对于“加装电梯之后,如果导致楼体的损坏,那么责任由加装方来承担”这条约定,究竟该不该写进协议,高低楼层业主存在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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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业主代表吴阿姨认为,高低楼层业主之间的协议当中,不应该加上这条过于细化的条款,建议低楼层业主先去鉴定房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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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如果在加装电梯中,产生正常的损耗,应由该楼栋的业主共同承担。但由于低楼层没有使用电梯的原因,也可以由中高层的业主来承担。

律师

加装电梯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规划、审批、备案,并且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若是对建设的楼栋造成损坏,说明施工方没有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安装电梯,显然施工方属于违约一方,要对损坏的结果承担责任。如果在加装电梯中,产生正常的损耗,那么理应由该楼栋的业主共同承担。但是由于低楼层没有使用电梯的原因,也可以由中高层的业主来承担。

低楼层业主陈先生提醒住在高层的吴阿姨,为了支持“加梯”,低楼层业主已经有所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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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吴阿姨表示,因为小区内其他楼栋加装电梯都没有签订这种免责条款,所以他们也不愿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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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业主:

“加梯”过程存在不合理之处

调解小组认为,作为电梯的加装方及受益方,应尽量换位思考。经过一番劝说,吴阿姨同意与其他高层业主协商此事。随后,低层业主提出,在同意加装电梯之前,他们是提出过前置条件的,这些,高层业主还没有做到。

余女士 低楼层业主

规划局的意见,改变绿化带要向园林局进行申报,第二在电梯的背面,要开辟一条三米宽的通道,目前这些都没有做就已经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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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业主认为高层的业主在还未满足前置条件的情况下,就不应该加装电梯。而高层业主认为加装电梯的申报和操作流程合法合规

根据《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建筑周边应保证消防疏散要求及确保净宽不小于3米的出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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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小组了解到,益力公寓小区最近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的大部分道路也在整改的范围,也就是说,要在加装电梯以及小区改造之后,留有三米的通道。调解小组就此对低楼层业主进行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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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所在琴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会继续帮助双方进行协商。截稿前,事情暂时没有新的进展。

调解小组想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高低楼层业主都能站在彼此的角度换位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要求,并且充分沟通,相信“加梯”计划很快就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