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一法宣 购房前承诺送家电、送车位,购房后却迟迟不兑现,中山市三乡镇某小区100余户业主遭遇购房优惠“空头支票”。南都记者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三乡法庭接到反馈后,启动“诉源+访源”共治模式,经过调解,日前开发商逐一落实了此前向业主承诺的全部购房优惠政策,环绕在涉案小区100多户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得以全部实质性化解。

购房优惠无法兑现

业主不服四处维权

日常房产交易中,为吸引购房者买房,一些销售人员会口头承诺购房优惠,但最后,承诺的优惠政策却成了“空头支票”。中山市三乡镇某小区的100余户业主就在为此发愁。

“当时他们宣传称购房后可以享受赠送最高价值10万元家电、小区车位以及享受购房贴息补助等优惠。”2022年,业主罗先生在听到这样的好消息后,从某房地产公司购入房屋。

2023年,跟罗先生一样的百余名业主满怀憧憬地前往小区收楼,结果却发现购房时承诺的家电、车位及贴息补助不见踪影。

“购房时的销售人员是外场驻场人员,该营销方案是销售公司单方承诺,现开发商内部股东之间对营销方案存在争议,现销售承诺暂无法履行。”开发商工作人员答复。

向开发商索要无果,业主们开始四处维权。

法院启动“诉源+访源”共治模式

开发商落实全部购房优惠政策

三乡法庭接到相关部门反馈的情况后,启动“诉源+访源”共治模式,提前介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探寻纠纷化解“最优解”。

法官何亦辉、卢芷琪详细了解各方诉求、问题的症结、纠纷产生缘由,就实质问题进行调研摸排,最后决定通过非诉解纷方式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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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业主能提供基础证据证明销售承诺的真实性,开发商对此也未予以否认,但是双方未签订书面文件,家电型号配置信息不全、车位坐落未予以明确,业主难以有效举证,后续诉讼及执行将举步维艰。”经过两位法官的释法答疑,业主代表对诉讼结果有了合理预期,初步同意采取非诉解纷、调解先行的方案。

与此同时,法官对开发商股东内部责任承担认定及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逐一提供了法律意见,引导股东内部尽快厘清各自责任。

“股东内部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无法产生对外效力,现阶段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的事实明确,股东之间应携手解决外部纠纷,否则一旦进入诉讼将产生更大的费用,甚至影响后续二期楼盘销售,得不偿失。”卢芷琪劝导开发商的股东们。

股东当即表示将尽快解决内部争议,但是因涉及楼盘开发投资与利润分配问题耗时较长,并且因公司现阶段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希望法庭协调业主给予充分时间处理。

经过法官努力,开发商的股东逐渐厘清内部责任,同时开发商逐一落实了此前向业主承诺的全部购房优惠政策,最终,环绕在涉案小区100多户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得以全部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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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年来,三乡法庭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通过“访源+诉源”共治机制,成功将800余起群体性涉信访纠纷隐患化于未诉,纠纷化解率达90%以上,调解履行率100%;通过“府院联动”“庭所共建”,调处纠纷1000余起,其中司法确认206件。2024年1-5月,三乡法庭案件调解率为41.51%、撤诉率为4.9%,调撤率达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