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A股上市公司物产中大发布了一则公告,题为《物产中大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回应了媒体报道的子公司在国际贸易中可能受骗一事。

物产中大表示正向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核实情况,相关事项涉及公司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归母净利润较小,对公司后续经营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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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虽然没有明确表态是否受骗,但从谈到牵涉1.1亿元对企业影响不大的表述来看事情大概率是存在的,只不过在完全搞清来龙去脉前无法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物产中大不仅是A股上市公司还是世界500强企业,在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中位列第138位,属于巨无霸级别的公司。物产中大的实际控制人是持股43.19%的浙江国资委,也就是这是一家地方国有企业。

大型国有企业被谁骗了?怎么会被骗了呢?事情还要从一笔精炼铜国际贸易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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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报道信息,之前物产中大负责国际贸易的子公司从一家俄罗斯铜厂购买了2000吨精炼铜,预计是在5月份运抵宁波港交货,但一直没有收到货。

现在红海那边不是正在打仗吗?为了避免经过红海,运输船在埃及改港换船,然后绕过好望角运抵中国。结果这批货物从埃及转运后并没有驶往宁波港,而是运到了土耳其卸货,处于无人报关、无人认领状态。

到这里还不能确认是被骗了,因为可能是俄罗斯的铜厂搞错了目的地,把价值2000万美元的铜运到了土耳其,再重新装船运至宁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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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物产中大的工作人员向航运公司了解后发现当时订舱运输标的就不是精炼铜,而是花岗岩,上演了真实版的“老母鸡变鸭”。同时,这意味着发货的俄罗斯铜厂可能伪造了发货单、提单等证明材料,涉嫌诈骗。

目前,物产中大已经派人前往俄罗斯调查事情的真相,也许我们会从公司的进一步公告中看到更奇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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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没到,钱已经付了?这怎么可能呢?国际贸易中还真有这样的情况,该笔交易采用CFR模式,合约中可以规定先付钱,而且装船后风险便转嫁给了买方,一般来说是对卖家极其信任才会使用这种模式。

看来物产中大对要么是对俄罗斯卖家错付了,要么是看在俄罗斯铜厂的货比较便宜的份上接受了先付款的条件,留下了巨大的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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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做生意的本质是与人打交道,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外贸易均是如此,信赖是生意能成行的基础,买卖双方只有在信任彼此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贸易关系,做熟不做生也是这个原因。

诚信方面,不得不说欧美以及日本企业做得是比较到位的,说好什么时候付款就什么时候付,一天也不会逾期,长期的法治环境让他们养成了契约精神。合同敲定前可以吵得不可开交、据理力争,再小的利益也要讲清楚、说得明明白白,合同签署后按照约定来,即便之后发现这单亏了也要认。新兴经济体的部分企业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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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物产中大的这笔国际贸易上来。

付了钱,货没收到,是俄罗斯卖家故意为之还是发错货了?如果是诈骗,有没有“内鬼”参与其中,与俄罗斯企业共同编造谎言,诈骗国企资金?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披露。

作为上市公司,又是地方国企,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与资源,国企的资产是属于全民的,损失自然也是由全体老百姓分摊,这事一定要搞清楚,存在违法犯罪的必须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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