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还不起房贷的人应该怎么办?国家要救助这一批人,怎么救呢?

我给国家的建议是免除债务,就是很多老百姓,因为房价跌得太多,老百姓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继续归还房贷贷款,也可以选择断供。这就像当铺,我把东西典当给你典当行,我把钱拿走用了,最后还不上你的钱,我把抵押品给了你典当行

银行也应该如此,况且如果消费者还不上银行的贷款,最后是不是要通过法院去拍卖房子,银行拍卖房子也有损失。所以我提的建议是:银行要承担房子因为下跌、因为断供而产生的 10%的损失。买房的人承担 30%,银行承担 10%,这样银行就承担了 40%,剩下的房子由国家收购。国家兜底,不管是贵还是便宜,国家兜底把房子收回去。

用什么钱来收购呢?用超长期国债来收购。

收购以后房子怎么办呢?把房子作为廉租房,以很便宜的价格租给断供的老百姓,这样断供的人解套了,虽然损失了 30%的首付款,但解套了。第二,银行的损失不大。第三,国家收购了一个低价资产。第四,老百姓有房租。第五,司法部门、法院节省了人力物力,整个社会和谐共生。

那么问题来了,很多朋友说咱们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样板,今后所有人都断供怎么办?

不会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够免除他的债务,就是这个人是普通的穷人,普通老百姓,只有唯一的一套房,没有存款,没有巨额存款,没有其他固定资产,没有企业,没有股票、期权、有价证券。他就是一个彻底的无产者,才能够免除债务,才能够选择断供。

还有一种情况不能免除,就是他的父母亲有巨额财产,他是唯一的继承人或者一部分继承人,也不能免除。只有真正的穷人、打工者,并且符合免税条件。那么这个政策就是前些年国家扶贫政策的一个延续,可以吗?

国家扶贫,过去扶贫花了海量的资金,得到了老百姓极大的拥护。我们过去扶贫是扶农村,现在解决这些断供者的问题是城市扶贫,因为农村的问题都解决了,城市出现了新的问题。所以这样做很多老百姓就不会选择跳楼、跳桥、跳江、上吊。如果这些人的问题不解决,今后会酿成巨大的社会问题。

我们过去有一句话叫“饥荒欺盗行”,老百姓变成了无产者,又变成了失信人,一辈子都看不到希望,他不偷不抢,这不就是社会问题吗?大家听明白了没有?我觉得这个政策一定可行,有钱人不会嫉妒,像国家去帮助这样的人,有钱人不会嫉妒,也不会有意见。不管你是有钱还是没有钱,你可以继续选择还贷,也可以选择断供。因为有的人房价并没有跌多少,断贷是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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