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永年区高级中学、临漳县邺城中学、临漳县第二中学、馆陶县第二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永年区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永年区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永发改〔2024〕157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每间不超8人)为260元/生/学期。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监管。
三、此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邯郸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关于临漳县邺城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临漳县邺城中学制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每间不超8人)为270元/生/学期。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监管。
三、此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邯郸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关于临漳县第二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临漳县第二中学制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每间不超8人)为270元/生/学期。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监管。
三、此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邯郸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关于馆陶县第二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馆陶县第二中学申请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馆发改〔2024〕26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每间不超8人)为300元/生/学期。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监管。
三、此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邯郸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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