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没想到司机因过失杀人而立案最后却被批捕。
所有有驾照的人都有些不理解,这明明就是无妄之灾,为啥却有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如果这件事情是落到自己头上,自己有办法规避吗?规避不及就会莫名其妙进去吗?
司机的妻子在网上发声,最后却被删帖了,司机妻子就连发声渠道都被没有了。
司机老婆还有白血病,两个孩子那么小,家里老人眼睛又瞎了,一大家子靠这个司机养,如果关进去,这个家咋办?这不是给人家往死路上逼吗?
之前说这条道路没有验收,不能行车,而最近网友又发现了关键性证据,证明这条路段并非未开通。
9月5号记者实地探访男孩遭碾压道路,却发现事故发生后道路是正常通行状态,农用三轮、私家车、骑行者络绎不绝。
河北容城的官方号曾在24年5月18号发布过关于骑行节的宣传页:
在5月16日举办“贾光乡南后台村首届骑行文化节”
活动路线正包括拒马河堤路段,曾有来自北京、内蒙古、天津等700多名摩友和骑行者参加。
多个现场的照片公布,现场各种摩托车、自行车、私家车充斥在道路中间,好不热闹。
要知道这骑行节并不只是包含自行车,摩托车也是涵括在内,摩托车可是正经的机动车了。
如果没交付,是不允许任何车通过的。
官方自己都这么做,还把这条道路说成封闭道路,真的合理吗?
就连阜阳司法局的官方号,都忍不住替司机发声,发了一个动态:
“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是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的”
而且这个交通事故早有处理的先例,《今日说法》20230907期《避让不及》。
江苏某未竣工交付的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司机当场昏迷不醒,送到医院以后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该路段正在施工,禁止通行,面包车属于明知故犯,所以警方就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了。
警方调查后发现,电动车主当时是从一个土堆后面窜出来的,路上也没有路灯,两三米的距离根本不够面包车司机规避。
面包车是正常直行,电动车自己横穿了过来。
最后法官判定,施工方承担30%的责任。面包车司机承担42%的责任,死者自行承担28%的责任。
最后车主的保险公司赔了58.9万,施工方赔了29.2万,电动车家属对此结果也没有异议。
要知道这是《今日说法》公开节目全国展播的案例,具有很大的典型性和普遍适用性。
相比面包车车主,河北碾压案的司机责任更小。
小孩哥属于【非机动车】,却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所以摔倒时才摔到对向机动车道上。
小孩哥今年11岁,没有达到骑行上路的规定,监护人和骑行组织者违法。
司机速度52km/h,涉事路线限速60,合规。
骑行队速度37km/h,根据非机动车限速15,属于超速200%,骑行队伍严重违规。
出事后骑行团队对司机组团实施暴力,要求司机下跪并进行殴打,人身伤害违法。
骑行方差不多把能违的法都违了一遍。
但是出事以后,所谓的骑行团却再也不见了,并且小孩哥明显是被另外一个骑行者影响绊到在倒在路上了,但是这个骑行者也是神秘得很,至今神通广大的网友仍然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司机才几天被扒得干干净净,骑行组织者,别车的人,道路的施工队责任方一点消息也没放出来。
现在的各种社会热点事件,让我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和焦虑感。
以前也有很多热点事件,但都离我很远,所以我没有感觉。现在的热点事件一个比一个离我近。
我整天开车在路上,是真的有可能会遇到啊,我都不敢想我会怎么样。
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
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力极大,希望能够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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