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29日,记者从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廊坊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用心用情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构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我市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310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8238套(政府产权29620套,企业产权1861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865套。市区(含开发区)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63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4810套(政府产权13252套,企业产权155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823套。目前市区政府产权公租房在保家庭10018户,485户家庭正在轮候,计划下个季度摇号配租。今年共发放公租房补贴65795元。
高效推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依托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材料,实现线上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业务。
申请资料精简化。实行“一证办理”后,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清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者提交资料得到极大简化。由原来的29项精简为现在的1项,只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其他特殊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
审核层级压缩化。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实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的“二审”模式。由原来的“三审一公示”压缩为现在的“两审一公示”。
核查方式网络化。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过程只需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调取对相关家庭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低保、婚姻等方面的联审联查信息,自动反馈核查结果。
受理时限常态化。在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同时,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提高效率。目前在网上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每季度公布轮候对象。准入审核时限缩短至目前的30个工作日以内。
修订完善《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级别。保障级别由四类增加为五类,在原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级别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保障级别”。让部分群众享受了更多的租金减免,实实在在的得到了实惠。
扩大公租房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全省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目前我市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常住户口。市区的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中心城区居民常住户口。
取消公租房申请不必要的条件及资料。依托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公租房工作做到“三个统一”,建立公租房准入审核事项清单,实行准入审核清单制管理,取消非必要审核事项,申请资料全部简化。
减少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本次修订删除三种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转让行为的”“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解除了公租房申请家庭的相关限制条件,进一步扩大了城市住房保障人群的范围。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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