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管所四分所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纵深推进,各项车驾管业务“能放尽放、共建共享”,已逐步实现“社会办”、“网上办”、“自助办”。通过综合研判,鉴于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四分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河村四组105号,以下简称车管所四分所)业务量大幅减少,发挥作用极其有限。为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停止车管所四分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时间

车管所四分所将于2024年12月20日正式关闭并停止所有业务办理。

二、业务办理安排

(一)原车管所四分所承担的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将由市车管所考试中队(咨询电话:0830-2601593)承接,确保考试不受影响。

(二)除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外的其它驾驶证业务及摩托车登记等业务可到就近的市车管所、登记服务站办理。具体地址及业务范围,可通过 “交管12123”APP查询。

(三)部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申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相互转告,提前做好业务办理安排。在停止过程中,我们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停止工作顺利进行。感谢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28日

12月5日(周四)

限行机动车尾号为4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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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车管所

本期编辑:姜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