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从2024年5月开始,到2025年5月结束。12月25日,记者从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4年12月23日,我省已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712处,其中一些重要新发现填补了地区文物资源空白。
▲发布会现场
扎实做好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于全面掌握文物资源情况、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系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省市县三级全部按照双组长制组建普查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已落实普查经费7000余万元,投入普查专用设备800余台,建立专家包市机制与试点推动机制,吸纳基层专业人员1200余人,组建普查队伍170余支,做到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我省普查工作开局良好。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后,我省坚持‘应普尽普、应保尽保’的原则,周密组织、科学指导、有序推进、广泛宣传,实地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振华介绍,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省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截至2024年12月23日,我省已复查“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1544处,复查率58.5%;已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712处,其中一些重要新发现填补了地区文物资源空白。
值得关注的是,太原市在万柏林区磺厂村发现一处北朝后期石窟,初步考证为北魏延昌年间,距今1500余年,为目前已知太原市范围内开凿时间最早的石窟,石窟内部为三壁三龛式,共有造像9尊,具有重要文物和学术价值。忻州市在定襄县白村北寨址新发现长城资源,填补了全国长城资源调查中定襄县没有长城资源的空白。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数量与质量齐头并进的工作要求,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督促、县级调查三级联动的工作路径,坚持调查、认定、登记、公布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依法将更多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纳入法定保护清单,在践行应保尽保、丰富文物内涵、推动系统保护上持续用力,在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上深化探索,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任务,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王振华表示。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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