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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宜光做客市政府网站,介绍新修订的《进一步加快现代都市渔业升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有关内容。

据悉,《若干措施》的修订旨在加快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打造厦门国际水产交易中心、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远洋渔业的发展。

七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若干措施》主要从支持超低温水产品专用冷库建造、支持金枪鱼入境厦门集散交易、支持深远海养殖、支持远洋渔获回运厦门集散交易、支持国内渔获在厦门定点上岸销售、支持进口特色水产品入境厦门销售、支持引进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等七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林宜光表示,修订完善市级渔业发展政策,是为了进一步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促进现代都市渔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水产品稳产保供稳价,保障和丰富“菜篮子”,推动厦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在我市注册成立,且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符合现代都市渔业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可提出申请。

林宜光介绍道,近四年来,我市共有16家企业享受政策补助,累计补助资金超过7500万元。

支持打造厦门国际水产交易中心

本着最大限度地发挥扶持补助资金的效益,《若干措施》增加了金枪鱼一般贸易补助措施,明确对远洋渔业企业、金枪鱼加工销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且金枪鱼冷链加工设施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对其通过厦门口岸报关入境并在厦门集散交易、加工的金枪鱼给予补助。

《若干措施》加大了对进口特色水产品入境厦门集散销售的扶持力度,明确指出,在厦门口岸报关入境并在厦门国际水产交易中心赋码销售的特色活体水产品给予每吨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400万元;特色冰鲜冰冻水产品则给予每吨不超过600元的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渔民专业合作社自捕(或收购)渔获到高崎渔港定点上岸并在厦门国际水产交易中心赋码销售的,给予每吨不超过300元的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做强做大远洋渔业

为鼓励远洋渔业回运,《若干措施》指出,对我市引进的具有远洋渔业资格的远洋渔业企业,在厦新增具有船网指标远洋渔船(下同)总吨位达到2000吨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新增渔船总吨位达到3000吨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享受的补助分5年等比例发放。

此外,对我市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引进的远洋渔船,大洋性的每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过洋性的每艘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