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后陕西首虎李金柱,被判死缓。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23年,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李金柱利用担任榆林市长、市委书记,陕西副省长,陕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31亿余元。
广州中院认为,李金柱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他有从轻处罚的情结,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李金柱是二十大后,陕西落马的首虎。
中纪委通报他弃守政治责任,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背道而驰,搞“七个有之”,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在经济方面,“靠煤吃煤”,贪婪无度。
这点出了李金柱的核心问题,政治不坚定,经济不干净。
李金柱是出身于煤炭行业的高官。
李金柱已经69岁,1955年2月生,河北沧州人。
1978年考入阜新矿业学院,毕业之后进入对口的煤炭系统。
历任煤炭工业部科学研究院的技术员,最后升到副院长。
1998年出任煤炭科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中煤信息开发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升为正厅级;
在煤炭行业盘踞20年,他的仕途忽然出现转机。
2001年李金柱转岗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主任。
2003年他下派挂职,在陕西宝鸡市任市委副书记。
2006年,他正式进入地方,担任陕西榆林市市长。
2008年,只有几年地方工作经验的李金柱,主政一方,出任煤炭大市榆林市委书记。
2011年,李金柱升任陕西省副省长,跻身高官序列;
2015年,李金柱年满60,退居二线,转任陕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2018年63岁到龄卸任。
纵观李金柱的受贿经历,发现他真正开始受贿,是从担任地方大员开始的。
他虽然一直在煤炭系统,但苦于处在研究系统,手里没有实权,也没法接触煤炭企业。
他下放到宝鸡、榆林这些煤炭资源大市,实权大增,胃口也越来越大。
他担任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时候,正是中国经济起飞,能源价格飞涨的时候。
08年四万亿之后,煤炭价格翻番。
榆林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资源富集一地。
李金柱在榆林担任一把手,掌握能源审批大权,近水楼台先得月,一个眼神,老板们就纷纷上供。
李金柱贪腐路线,也是上个时代的惯常路径,集中在能源资源型地区和央国企。
有很多官员在同一个位置上前腐后继,连续落马。
就比如李金柱的前任榆林市长王登记,早在10年前就因受贿落马。
连续两次接班李金柱,担任榆林市长、市委书记的胡志强,也在6年前落马。
李金柱最后也难逃最终审判,跟他的前后任,一同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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