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长春‬一‬公司‬用‬消费券‬抵‬工资‬,后有‬山东‬一‬医院‬用‬体检卡‬抵‬工资‬,真可谓‬是‬‬抽象‬,最终‬还是‬苦命‬的‬打工人‬承受‬了‬所有‬。
1月6日,有网友爆料称:山东‬省立‬医院‬鲁东‬医院‬用‬体检卡‬给‬员工‬抵扣‬工资‬,让‬员工‬自己‬销售‬,弄点‬购物卡‬什么‬的‬抵‬工资‬也就‬忍‬了‬,体检卡‬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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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员工称体检卡抵扣了一个月的工资,每个部门抵扣的情况有所不同,有的人甚至是分到了六七十张体检卡。
这个倒是与长春那家公司发放消费券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体检卡友跟消费券不同的是它只能进行体检并不能购物,想要变现只能将其卖掉。
本来医院员工工作一个月正常就能拿到工资了,如今却需要再多一个步骤:化身销售员各凭本事拿工资。
事件发酵后,鲁东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今年体检的业务量没有上去,全院帮着体检中心做业务,我们是全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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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这个算盘打的是真响啊,用工资来继续“压榨”员工提升医院的业务量,难道医院不知道什么叫做工资吗?工资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换句话说员工完成了自己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想要员工既当医护人员又当销售员,那么就应该给予两份工资或者奖金。
福山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回应:鲁东医院是民营医院,运营情况是按企业进行的,之前他们有反映的,我们当时也找相关科室了,也提交到了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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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人社局已接到相关反馈,劳动监察也已介入调查。
网友评论区炸锅:
人民‬币‬不认‬是‬吗‬?不是‬消费券‬就是‬体检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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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的‬打工人‬都被‬压榨‬成‬这样‬了‬,现在‬连‬工资‬都不想‬发‬了‬,真是‬够了‬。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员工可能需要在下班后、节假日去联系客户、推销产品,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和陪伴家人的机会,而这一切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回报,这对员工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说在‬最后‬的‬话‬
对于这些“苦命的打工人”而言,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医院的不合理要求,许多人可能敢怒不敢言,担心失去工作而默默忍受。这种忍受不应是长久之计,他们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希望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