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
今天是2025年1月10日
农历腊月十一 星期五
下面小编带大家走进今天的
《辣汤早新闻》
今日天气
今天晴到多云
偏北风转偏南风4级左右
气温-9℃到5℃
有严重冰冻
徐州要闻
创业补贴申报开启
为了让更多大学生创业者轻装上阵
徐州市开启
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补贴
申报工作
无论你是科技先锋
还是文创达人
无论你的项目处于初创期
还是成长加速阶段
这里都有适合你的政策礼包
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招用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每个人员最长享受补贴36个月。
(二)业绩奖励
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起三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营业收入给予1-8万元经营业绩奖励。
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依法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8万元。
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企业不再实行奖励。
(三)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
对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与《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委办〔2019〕175号)中的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会计代账补贴
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与代账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代账公司为入驻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代账、注册变更、各类补贴申报等服务收取每月400元服务费,第一年给予100%补贴,第二年给予80%补贴,第三年给予50%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所属期
(一)社会保险补贴、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会计代账补贴:2024年7月-12月
(二)业绩奖励:2024年
受理时间
2025年1月9日—3月31日
申报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大学生创业专项”→新用户注册后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业务”(老用户使用单位账号直接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各项创业补贴进行申报。
受理部门
手机店被盗 警方7小时人赃俱获
2024年12月31日
奥体中心派出所
接某手机经销店报警称
4部手机被盗
价值1万余元
接警后
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工作
通过多手段综合研判
迅速锁定4名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侦查
发现4名犯罪嫌疑人作案后
已连夜驾车逃窜至外地
2024年12月31日20时许
民警马不停蹄地驱车前往
200公里的外地
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
抓捕组兵分三路
仅用时7小时
成功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大量证据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5年1月4日
被盗手机经销店店主亲自将印有
“金色盾牌 人民卫士
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
字样的两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感谢民警这么快追回被盗手机
徐州这些人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徐州医保最新发布
《致我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城乡居民朋友:
你们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已正式印发实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春节返乡期间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没有及时在2024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续保人员,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缴费,自参保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待遇;3月31日后缴费的,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2025年1月1日后仍可参保缴费,但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到账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到账次日起,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025年4月1日起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将有待遇等待期,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利用春节返乡的时间,于3月31日前积极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获取一年的健康保障。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在“全民参保”“人人享有医保”的进程中,医保永远是您的坚强后盾,为您的家庭幸福保驾护航。我们在此真切期盼您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守护一片健康平安的蔚蓝天空。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关注这份问卷
徐州交警
诚邀大家一起来参与填写
为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美好骑行
献言献策!
“电动自行车使用社会调查问卷”
无牌、临时信息牌问卷入口
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问卷入口
今日开考!
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将于1月10日—12日举行。我市共设考点54个、考场3359个,共有155749名考生参加考试,其中高二考生87150人、高三考生68599人,考生人数比去年增加近13%。
此次考试市区共有20217名考生参加,共设考点12个,考场480个。12个考点分别是: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第二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徐州市第五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徐州市王杰中学、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江苏模特艺术学校、徐州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备注:高二年级12个考点,高三语数外8个考点)。
考生只能携带规定使用的文具用品、准考证、身份证;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无意中携带了这些禁带物品,则必须在进场前送交送考或监考人员,或放在考场外的“物品摆放处”。
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将以违规论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县区动态
邳州发布最新交通限制通告
1月8日
邳州交警发布
关于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2025年邳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0日至1月12日举行,共设置10个考点,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考试期间市区各考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二、交通管制路段
1、青年路(人民路至东兴路)
2、文化路(三汊河路至青年路)
3、三汊河路(文化路至东兴路)
4、青年西路(西兴路至天山路)
5、珠江路(建设路至运平路)
6、扬州路(银杏大道至长江路)
7、长江路(陇海大道至岠山路)
8、泰州路(辽河路至银杏大道)
9、黄河路(华山路至恒山路)
10、瑞兴路(青年路至民主路)
11、解放路(中山路至南京路)
12、青年路(瑞兴路至公园路)
三、交通管制措施时只允许接送考生的专用车辆、公交车及考务用车通行,其余车辆禁止通行。请大家做好出行路线规划,周边居民请提前调整出行时间,服从现场执勤交警的指挥,为考生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安静的考试环境。
特此通告
邳州市公安局
2025年1月8日
丰县:戏曲唱响幸福小院
新年伊始,由省委驻丰县乡村振兴工作队、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同主办的“百场戏曲进幸福小院”活动启动,首场演出来到大沙河镇宗集村幸福小院。
睢宁交警最新曝光
近日
睢宁交警
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非机动车驾驶员
进行集中曝光
快来看看谁“上榜了”
【姓名】:晁*东
【身份证号】:320324********137X
【违法时间】:1月7日16时45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中山路与永安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唐*
【身份证号】:320324********5431
【违法时间】:1月7日13时23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人民路与睢河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葛*
【身份证号】:320324********1175
【违法时间】:1月6日8时50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元府路与文学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姓名】:曾*智
【身份证号】:320324********0378
【违法时间】:1月6日14时26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中山路与永安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姓名】:许*
【身份证号】:320324********2772
【违法时间】:1月6日20时18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中山路与永安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姓名】:郭*
【身份证号】:320324********5423
【违法时间】:1月7日17时25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人民路与睢河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姓名】:许*妍
【身份证号】:320324********0045
【违法时间】:1月7日20时21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中山路与永安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魏*运
【身份证号】:320324********5673
【违法时间】:1月7日7时24分
【违法地点】:睢宁县人民路与睢河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徐州广电编辑 | 尚亚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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