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一次提取或签约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每人年总提取金额不高于18000元(账户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可通过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同时,自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利率正式下调根据2025年5月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现有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2026年利率以上文为准)
贷款条件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体期限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部分地区的公积金在西安购房时可以申请使用。(汉中、宝鸡、咸阳、铜川、杨凌、延安、安康、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 三门峡)
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5%(具体比例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信贷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其中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且再交易住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保障住房首付比例≥15%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2.1%、五年以上2.6%;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2.525%、五年以上3.075%。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的1月1日起,按最新贷款利率执行。
普通家庭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5万元。
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多子女家庭(抚养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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