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协同发力,端牢就业“饭碗”
《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今起正式施行——
协同发力,端牢就业“饭碗”
(福建日报记者 刘志雄)
2026年元旦,一份惠及万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新年法治大礼包”——《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省人大、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等多部门负责人出席,通报这一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法规落地实施的相关情况。
直面痛点,精准破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我省就业领域面临不少挑战:结构性矛盾凸显,“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不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仍需打通……直面这些堵点、难点,《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从法治层面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这部共8章59条的法规,核心在于构建了一个多元协同、系统集成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省人社厅副厅长洪长春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意味着,促进就业不再是单一部门的职责,而是形成了“五级联动”(省市县乡村居)、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企业主体的强大合力。就业工作成效将纳入县级以上政府绩效考核,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成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关键节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也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确立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市场化就业工作机制。“我省就业市场化程度高,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超八成,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活力、精准匹配,是稳定就业大盘的重要支撑。”洪长春强调,这一机制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挥就业“蓄水池”作用。
聚焦重点,分类施策
《条例》不仅有宏大框架,更充满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定制化”温情。例如,以工代赈,这一古老而有效的政策,就在《条例》中被赋予新使命:2025年我省争取和安排以工代赈资金5.17亿元,支持项目138个,吸纳约1.2万农村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2.1亿元。未来将深化“赈”的实效,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推广“建设+公益岗位”“基建+资产分红”等模式,让群众在参与建设中增收又增技。
《条例》和教育部门的配套举措为即将迈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带来了福音。“十五五”期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将持续增长,2026年预计达38.4万人。为此,教育部门将优化专业设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亮“红黄牌”;深化产教融合,建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强化创业引领,建立全链条支撑体系,让毕业生的创新潜力转化为就业创业的实在动力。
中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如何扶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拓展经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据介绍,我省规上中小微工业企业占98.4%,吸纳从业人员超254万人。工信部门将通过构建“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引导集群发展、优化融资服务、精准解决企业诉求等举措,助力中小微企业活力释放,创造更多优质岗位。
保障落地,服务直达
良法关键在于有效落实。如何让《条例》从“纸面”走到群众“身边”?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农民就业技能提升被摆在突出位置。据省统计局公开数据,2023年我省乡村常住人口约1211万人,其中乡村就业人口约665万人,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是促进其高质量就业的关键。相关部门将通过分层分类的产业链培训、利用科技小院等资源,提高农民实用技能,并鼓励学历提升,涵养综合素质,让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就能端上“技能碗”,吃上“产业饭”。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的“压舱石”和示范作用将进一步凸显。《条例》将就业相关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考核,国企招聘将更加公开透明,不得设置无关资格条件,保障职校生与普校生同等待遇。2025年监管企业新增就业超1万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4253人。
《条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和高效的服务支撑。据介绍,省司法厅将强化制度供给,在相关立法中嵌入就业促进条款,构建多层次法治保障体系;优化法律服务,为省内建立的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指导;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等专项行动,让就业法规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全力营造关注就业、支持就业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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