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史良 王樱蕙 记者 张晓培)寒潮来袭,集中供暖前要进行试压等各项准备工作,新交付的小区首次开暖,谁知打水试压竟把新房给泡了,业主的损失谁来承担?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决开发商、物业分别对房屋进水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业主自身承担20%的损失。

徐州一小区建成后毛坯交付给业主,由业主自行选择何时接通取暖设备。据了解,小区的供暖设备前期由开发商管理,在供暖设备调试运行达到正式供暖条件,并且满两个供暖季后,将会被整体移交给供暖公司,小区物业负责水暖井、供暖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

该小区首次供暖试压前,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通知,提醒业主将室内供暖阀门关闭,如造成暖气管漏水事故,责任由业主自负。业主刘某暂时没有取暖需求,就没有交纳供暖费用,所以对业主群里供暖系统试压的通知并未留意。然而,试压期间刘某房屋发生进水,尽管进水当天就及时发现,但看着新家里的装修、家具和家电都被水泡了,白白损失了上万元,刘某感到既心疼又生气,自己并不属于用暖业主,供暖系统试压怎么会连累自家遭受损失呢?

刘某找到开发商和物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表示,小区已经交付,供暖系统属于小区日常管理范畴,开发商只在质保期内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不应对此负责。物业则认为,业主刘某自身未留意群内通知关闭室内供暖阀门,是造成进水事故的主要原因。供暖系统试压前,物业已经在业主群进行提醒,尽到了通知和协助义务,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几番协商未果,刘某将开发商、物业诉至法院

经铜山区人民法院查明,在供暖系统试压时,刘某房屋的室外水暖井分户阀门和室内供暖阀门均未关闭,供暖阀门、管道等设备并不存在质量问题。通常情况下,室外水暖井分户阀门和室内供暖阀门为双重保险设置,关闭一处即能阻止房屋进水。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小区是首次供暖,开发商管理供暖设备并进行供暖试压操作,应当确保室外水暖井分户阀门关闭之后才能试压打水,然而开发商并未确认阀门关闭即开展试压工作,存在过错,应对房屋进水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物业负责水暖井、供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实际参与配合开发商进行供暖试压打水操作,应当充分告知业主供暖试压打水的注意事项及潜在风险,但物业仅通过业主群发布过一次试压通知,也未能履行室外水暖井分户阀门的检查责任,也存在过错。

业主刘某已经接收房屋并进行装修,室内供暖阀门在其控制之内,在供暖系统试压前物业发出通知要求业主关闭室内供暖阀门,刘某未按通知及时关闭,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也应自担部分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开发商、物业分别对房屋进水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刘某自身承担20%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