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自2月1日起将调整自来水价格。
其中,公用水务价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1.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2.45元/立方米;粤海水务价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1.6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92元/立方米;坦洲水司价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维持现行1.76元/立方米、1.99元/立方米不变。三大价区特种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7元/立方米。
在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方面,中山将全面推行“一户一表”居民阶梯水价,阶梯级差按1:1.5:3比例执行。水量基数实现全市统一,5人及以下家庭每月0-25立方米为第一阶梯,26-36立方米为第二阶梯,36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每户超5人时,每增加1人,前两阶梯水量上限各增加5立方米。合表水价按居民第一阶梯价格统一提高0.08元/立方米,适用特定非居民用水户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部分居民用水户。
在配套措施方面,新政强化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加大了对优待群体的优惠力度。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认定的特定困难群众及“五老”人员等,每月每户可减免8立方米的水费,较原来的6立方米有所增加。
2025年8月22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中山市水价调整听取意见和建议。听证会涉及自来水价格调整两套方案,方案一是将自来水综合价格拟调整为2.14元/立方米,方案二是将自来水综合价格拟调整为2.18元/立方米。其中方案一超八成居民家庭每月水费增加约7.25元,方案二超八成居民家庭每月水费增加约8元,总体对居民家庭用水支出影响有限。
南都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11月5日发布的“水价”中了解到,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含中心城区)、民众水务有限公司、新涌口供水有限公司、阜沙供水有限公司实行用水阶梯价格。其中新涌口供水有限公司第一阶梯水价最低,为1.5元;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含中心城区)第三阶梯水价最低,为3.2元;民众水务有限公司水价最高,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为1.92元、2.88元、5.76元。未实行阶梯价格的收费区域,小榄水务有限公司、小榄镇永宁的水价最便宜,为1.35元。
对比新旧“阶梯水价”,在不考量阶梯划分标准的前提下,民众水务有限公司水价高于即将实行的新水价,其余按阶梯收费水价均低于即将实行的新水价。
整理:南都N视频记者刘贤沛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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