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滕州交警街头的叮咛头盔戴好,安全记牢!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驾驶意识和防护水平,滕州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坚持——
严查!严管!严处!
严查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修订实施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为什么必须戴头盔?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类型。
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研究表明: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
可使死亡率下降40%
佩戴头盔 + 依法行驶,
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提醒一、无盔不骑行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直接与坚硬路面碰撞,后果极其严重。
正确佩戴头盔,可在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降低伤害。
二、切勿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平衡性较低,超员、超载极易导致:
制动性能下降
车身失衡
事故风险显著增加
一旦发生事故,死伤概率大幅上升。
三、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部分驾驶人因路线不熟或贪图方便:
占用机动车道
逆向行驶
这些行为极其危险。
逆行极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后果严重。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
有信号灯路口:
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不越线停车
无信号灯路口:
减速观察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五、识盲区 · 避盲区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避免处于大型车辆前方及左右轮两侧
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进入路口时务必: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示意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做到文明骑行 · 安全出行。
素材来源丨滕州交警
校对排版丨本文内容由AI编辑排版
法律支持丨刘彤 158632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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