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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寒风里
一个三岁男孩在街头哭泣奔跑
杭州萧山区所前派出所
民警夏源一把抱起孩子
毫不犹豫地拉开警服
将孩子冰凉的手脚
紧紧捂在自己胸口
那一刻
0℃的夜
警察叔叔的胸膛能有多温热
恐怕只有这位三岁小宝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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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综合杭州日报、萧山公安、人民日报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并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卫生、水行政等部门;跨行政区域的,还应当通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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