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陕西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发布“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草市小学解聘旷工人员的公告”称:

区教育局同意区草市小学解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人员,解聘人员为杨洁,女,1986年12月28日出生。申辩期为公告之日起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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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