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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战略部署,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大同市相关政策要求,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编制了《灵丘县国土空间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规划范围与灵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核心围绕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四大目标,构建“一带两屏,一水多脉,廊点棋布”的生态空间安全格局,明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关键指标,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并提出管控要求,同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现对该《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2-8687762。

地址: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邮箱:lqxzjjczh@163.com。

附件:灵丘县国土空间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5-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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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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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灵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顺利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停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学安排灵丘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布局,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我局组织编制了《灵丘县县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2-8687762。

地址: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邮箱:lqxzjjczh@163.com。

附件:《灵丘县县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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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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