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从“头”开始

文明出行幸“盔”有你

江津交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

进行曝光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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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95V21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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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XC829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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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XB895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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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97Y96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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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NY771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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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Q032E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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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AQ812

违法时间:2026年1月4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头盔一戴,安全相伴
卡扣一系,安全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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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大事,要牢记!
让安全成为最潮的出行态度~

来源:江津交警

编辑:李婉龄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周 娅

总编辑:王 刚

声明:凡江津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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