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欺人太甚!”近日,上海杨浦区一家餐饮店的点评页面上,一条愤怒的消费者留言炸开了锅。
发现自己和好友的用餐过程被商家全程直播后,该网友直接发帖怒斥。随着舆论发酵,店家光速道歉并关停了直播。
但同样的“镜头骚扰”,在深圳的各个角落可能正瞄着你:热闹的商场、你想放松的公园……
你的日常,正不知不觉成为别人直播间的免费素材。
更关键的是,当镜头突然怼过来,除了赶紧躲开,我们到底还能怎么办?
这些深圳街头的“隐形镜头”,你大概率遇到过,只是形式不同。
这种“被卖了还帮着数钱”的憋屈,你有过吗?
可能是在驾校:你紧张到手心冒汗的样子,被教练直播给几百个陌生人。
你脸红想躲,他却喊:“别挡!家人们爱看这个!”心里那点紧张,瞬间成了被围观的羞耻。
你交钱学车,他免费拿到了真人广告素材。
也可能在服装店:你在试衣区旁挑选,一抬头,发现店员的手机正对着你。你纠结的样子全成了直播素材。
上前制止,对方却一脸理所当然。那一瞬间,你感觉自己像在玻璃房里被人评头论足。
你花钱买衣服,他零成本获得了真实探店流量。
甚至在你只想放松的景区:卖票的主播镜头像扫货一样扫过你,嘴里吆喝着人气。
你躲开,他竟跟上来拍。躲都躲不掉的感觉,像有只苍蝇在耳边飞。
你花钱买清净,他蹭着你的人气把门票卖出去了。
从驾校、商店到景区,我们像活在一个无需签约的“楚门的世界”。那些镜头正把我们的生活切片、打包,变成一场我们不知情的流量狂欢。
之所以这类“蹭流量直播”越来越猖獗,核心是两个认知误区在作祟,其中最大的误解就是——“公共场合=自由拍摄”。
一是觉得“公共场合不算侵权”,很多人抱着“大家都这么播”的侥幸心理,觉得拍路人不用打招呼,成本低还能博眼球;
二是违法成本太低,大部分人被拍了只会默默躲开,就算维权也觉得麻烦,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某超市的直播间前,消费者频频入镜
但我们必须清楚:公共空间不是直播的法外之地。
你的脸,你的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的生活,不是素材。《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还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保护的,不只是你关起门来的事,更是你“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时刻”。
网友对于在公共场合直播行为的部分评价
你在餐厅和闺蜜吐槽老板的悄悄话,在试衣镜前纠结腰身的真实反应,在公园里跟孩子玩闹的邋遢模样…… 这些瞬间虽然发生在外面,但依然是你100%的私人故事。
一个陌生镜头未经允许怼上来,拍走、播出去的,不仅是你的脸,更是你“不被打扰”的基本尊严和安宁。这,就是侵权。
所以,下次再有人用“公共场合你管得着吗?”来怼你,你可以心里有底了:管得着。法律管的,就是这种没边界的手。
那么,当这只手越界时,我们该怎么把它摁回去?
有了法律撑腰,面对越界镜头不必忍气吞声,忍只会纵容嚣张。
应对方法很简单:
第一步,直视对方清晰表明“请停止拍我,这侵犯我权利”,多数心虚主播会收敛;
第二步,若对方不理,立刻用手机反向取证(拍清设备、直播界面及账号名),再向平台投诉,抖音、快手均有侵权举报通道,能快速下架违规内容。
你的权利从不是纸上条文,而是敢于说“不”的底气。每一次拒绝,都是为越界“镜头社交”划定红线。
网友对于在公共场合直播行为的部分评价
直播技术本无善恶,可为记录美好,亦可成冒犯利器,关键在于使用者是否心存对他人的尊重。
我们反感的从不是镜头,而是把公共空间当私人流量场、把路人当免费素材的理所当然。
对从业者,流量正道不过是拍摄前一问、直播时一码,尊重才是长久之道;
对普通人,要摒弃“躲开就好”的惯性,你的肖像与生活从不是默认素材。
我们爱深圳的活力创新,更眷恋这座城市能让每个人安心做自己。
让该被记录的风景留在镜头里,让该被尊重的人活在生活里。
希望下次,当镜头冒犯你时,你能勇敢地站出来制止。你不仅是在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每一个可能成为“背景板”的普通人。
你遇到过这种“镜头骚扰”吗?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和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