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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烟花爆竹迎来销售高峰,有不法人员趁机动起了“歪心思”。近日,成都都江堰公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在一出租房内查获一批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

经调查,存放这批烟花爆竹的承租人并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出租屋也不具备储存条件。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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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以来,成都都江堰公安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深入摸排,重点对各网络平台的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进行核查,查处案件1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三千余件,行政处罚13人。

成都都江堰公安提醒您

以下行为都违法!

1

非法生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2

非法销售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3

非法储存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成都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一览

限放区域: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简阳8个县市的部分区域。

限放时间:仅限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正月十五。

合规购买:在合法零售经营点购买外包装标注为“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

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立即向公安、应急管理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都江堰公安

主 编 | 高 赟

责任编辑 | 黄国华

执行编辑 | 邹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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