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竟然用学生的餐费给老师发津贴。
1月20日,针对网上反映淮阳人民中学“食堂承包商举报校领导2年拿走300余万现金”问题,周口市淮阳区委、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网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校共收到返点410.565万元,其中387万余元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补助等,8万元被餐厅管理人员石某非法占为己有,剩余0.7万元暂存该校校长刘某典个人银行账户。
通报坐实了淮阳人民中学从学生餐费中抽提成的事实。虽然,学校将这笔钱中的多数用于发放老师补课补助等津贴,但是,这也改变不了违规收费的事实。更何况,其中确实有8万元流入了石某个人的腰包。
当地对包括分管副区长在内的14名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很有必要,展现了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不过,针对此事,公众尚有疑虑未消。
比如,为躲避监管,学校从餐饮公司抽取的400余万元资金直接流入了个人账户。这些钱究竟存在了谁的账户里,是石某还是校长刘某典?
通报提到,违规收取的400余万元,除发放教师津贴等用处外,还有“剩余0.7万元暂存在刘某典账户”,这同样让人看不懂。何为“暂存”?钱存入刘某典的账户,被发现了是暂存,如果没被发现,是否就变成了“长存”?在此之前是否也有资金存在刘某典账户?如此之多的公款存入私人账户,是否涉嫌挪用公款?这些问题,涉及事件定性,且有较高公众关注度。本着向学生家长和公众负责的态度,当地理当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进一步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事件性质,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学生餐费本该用于学生伙食,这些钱,学校多抽取一分,用于学生餐饮的钱就少一分。从学生“口粮”里揩油,学生及家长不能接受,公众也不能接受。
近年来,挪用、克扣学生餐费的案例屡屡发生。或许,学校在经费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挪用餐费是为了给老师发放补助,激励老师工作积极性。但是,再苦不能苦学生,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出发点,都不能拿着学生“口粮”给老师发津贴。
挪用、克扣学生餐费严重违法,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这一点,不会因为“集体决策”而改变,也不会因为“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校管理”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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