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广东网友爆料,工资不发,过年都没有钱,只有去投诉了,打工人也是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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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这家东莞虎门的服饰企业,因为全体员工于2026年1月21日到当地博涌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投诉,欠全体员工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工资,工厂无法运营。于是,张贴公告要求该工厂主要经营者林某,于2026年1月21日公告日起到2026年1月26日止,6天内到博涌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进行处理,逾期不到,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这名林某身份证显示是1988年生人,今年38岁。51开头的身份证号码代表四川省。具体到510922,对应的是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2019年8月,射洪撤县设市)。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人家有意拖欠工资,反正大不了突然间跑路,这种情况多的很,即使这间公司的员工去告这个老板也不一定讨回工资。

有网友感慨,太难了,还好我们是月初做事,月底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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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如今各行各业都有点举步维艰的意思,哪怕是红利赛道,肯定也是拥挤的。同质化,产能过剩,没有真正的核心技术,产品被人复制的难度低,这些都是各行各业的通病。如今能够将业务稳得住的企业,就是打工人眼里的香饽饽。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辛勤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是维持生计、保障家庭生活以及实现个人发展的经济基础。然而,恶意拖欠工资这一现象却如毒瘤般在社会中滋生蔓延,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部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策略失误或宏观经济环境不利等因素,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亏损等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良企业主不是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将经营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通过恶意拖欠工资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维持企业的表面运转。他们心存侥幸,认为拖欠工资只是暂时的,等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再补发,却往往忽视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

而且,一些企业主缺乏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清楚恶意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他们的观念里,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敢轻易维权,即使拖欠工资也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种错误的认知使得他们肆意践踏劳动者的权益,将拖欠工资视为一种降低成本、获取利益的手段。

从短期来看,恶意拖欠工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首先,拖欠工资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今天,企业的不良行为很容易被曝光,一旦被贴上“拖欠工资”的标签,将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也会失去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导致市场份额下降。

其次,恶意拖欠工资会引发劳动纠纷,增加企业的法律风险和运营成本。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来应对这些纠纷,甚至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和罚款。

不可否认的事实,本来以为,如今打工人最怕的就是拖欠工资。现在更怕的是,公司拖欠工资,很多人还不敢提出离职。

而上述这家企业,仅仅拖欠两个月工资就被投诉,显然时机很关键,刚好踩在春节前,大家都是等着工资过年,换作平常,矛盾可能没那么快激化。让人唏嘘的是,员工维权意味着企业未来发展堪忧了。凝聚力散了,企业想恢复元气比较难。

总之,现在就业形势严峻,如果当下拥有好平台的打工人,也就是在不降薪不裁员,能按时发工资的企业工作,那就一定要好好守住。也希望更多的企业脱颖而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优质就业平台。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