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艳

去年12月21日,西安市民吕先生带父母前往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出示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及身份证申请免票时,却被景区以“未接到免票相关通知”为由拒绝,要求支付50元门票。吕先生表示,自己累计参与无偿献血57次,累计达22600毫升。依据相关规定,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等优待。此事引发热议,相关话题登上热搜。1月21日晚,西安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发布情况通报,责成景区退还吕先生票款并诚恳道歉,并要求景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无偿献血是一种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献血者们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和爱心,不计报酬地贡献自己的血液,挽救了无数生命。他们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回报,而景区拒绝免票的行为,无疑让大家感到心寒,也引发了民众对无偿献血激励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担忧。

无偿献血激励奖励政策落实不力,值得高度重视。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有所打折。有的景区对政策不了解、不重视,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提供优待;有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政策无法有效落地。吕先生此次的遭遇,反映出景区与相关部门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还要看到,献血激励奖励措施的表述缺乏刚性约束力,也是重要原因。2023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中提到,鼓励各地推进“三免”政策,其中包括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西安市献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西安市献血可以享受的优待包括,献血累计3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鼓励”“可以”这类用语的灵活性较大,约束性不足,使得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政策时有了较大的自主空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落实政策,从而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处于各地探索阶段,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现有政策进行评估和完善,提高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对于模糊表述,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减少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

要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大对无偿献血事业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要严格遵守政策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献血者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此外,公众也应增强维权意识,要敢于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偿献血激励奖励措施的落实既要靠自觉,更要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如此才能确保政策不会出现打折和梗阻,让献血者获得应有的待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尊重,进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