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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8日发出的《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今天正式落定发布(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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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去年5.28的征求意见稿比对了一下,基本都一致,之前的梳理与分析可以回翻我当时的文章《》。考虑到许多小伙伴对这个应该都忘记了,这里我们还是先挑重点梳理一下,和以前重叠的我就少写点,最后我谈下我的看法。大家想看全文,可以点击下方这个链接:

https://www.sz.gov.cn/gkmlpt/content/12/12616/post_12616082.html#749

1)现房配售。原来说过,配售房和之前的人才房、安居房不一样,要求独立占地、现房销售,这会对其供应能力形成强约束,简言之就是项目不会有像人才房、安居房那么多、那么快,进而对商品房市场的冲击就会大大减小。

2)定价原则。考虑的有点多,主要是成本+合理利润,我还是认为可以理解为“微利房”,不赚钱但也不能亏钱。这里还强调考虑了“住房供需关系”,这一点很重要,我理解官方这个意思是在暗示:市场不应期待配售房定价特别低,因为那样将会对本已低迷的房地产市场产生过大的冲击。之前的人才房大量入市,对刚需盘产生的重大冲击是一个考虑因素。所以,我认为,配售房的定价最终可能和安居房大致相若,比先前市场期待的3-4折为高

3)申请条件。还是记得那个大公式:深户+5年社保(人才引进放宽到3年)+3年未分割住房记录+未享受过住房补贴+单身年满35岁+有可能按队列放宽。基本上和之前的三类住房都差不多,有所放宽(住房分割记录由传统的5年变为3年)。单身年满35岁是一直以来的要求,这个其实要求有些高,我后台接获到的粉丝咨询,好几个都是连30岁都不到。好一点的是,政策行文中留了口子: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项目情况,“调整申请人年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共同申请人户籍等申请条件”。比如有的项目地段太偏,政策有大幅放宽的基础,也可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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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申请条件里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写到的,我在下面说。

4)封闭管理。注意第17条、第20条的表达:配售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终生不能变更为“商品房”。配售房的房产证上会载明为配售型保障房性住房,并且“根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实施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结合上下文,这里的“市”,指的是“商品房市场”,并非是完全拒绝交易,只是不能“转红”。

5)封闭流转。我前文重点讲了这个,封闭≠不流转,之前市场一听到“封闭”两个字就直接理解为“终生要拿在手上不能卖”,不是那个意思,这实际上是一个“防火墙市场”,在防火墙内照样买卖。第22条讲了三个重点:其一,签合同满3年可以申请卖出,但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其二,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是最重要的一个表述。价格的形成机制最重要,可以卖给谁、可以卖多少钱,只要不是官定,就会随行就市,不管是在商品房市场还是在“防火墙市场”,都一样。这是和广州最不同的一点,广州规定了只能政府回购、并且只能按残值模式回购。深圳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做得非常人性化。不能说人家只是为了自住买了房,以后就只能亏钱才能卖出去,但你不能多赚。这就是其三,政策留了口子,主管部门有权限制转让价格。通篇看下来,我认为深圳这样的设计要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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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购。深圳也有回购,回购价格公式和广州一样,就是打折卖回给政府。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这个不用看,买家不会选择。

大致的重点就是以上这些,下面我谈下我的看法。

整体就一句话:深圳依然处在2022年底以来最为积极的保障房建设通道中,未来的2-3年依然是深圳刚需/年轻人很好的置业窗口期,有可能是最后的窗口期。(这里的刚需指的主要是工薪阶层、以年轻人为代表)。

自2022年底以来,伴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一路下跌,深圳开启了以人才房、安居房、共有产权房为代表的可售类保障房“大跃进”时代。很多在这个期间买了保障房的童鞋(尤以人才房为多),认为买亏了。一方面是房价下跌,另一方面是未来要补差价。

但我个人依然是坚持上述观点,如果你看好深圳愿意久居深圳,那么你应该买这类有安全垫的房产,的确房价都在跌,但是别人跌了4成只是到了你的成本而已,在比较的时候要注意这一点。

为什么我还坚持这个看法,以及为什么说未来的2-3年是年轻人最好的窗口期,阐述起来,有三个方面。

第一,所有类型的保障房都还没有收入财产限制。回到我上面卖的关子,申请条件里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说的,是什么?就是没有收入限制、没有财产限制,这是市场主流观点严重忽视的地方。在官方一开始推14号文配售房建设时(以及深圳2018年年开始推二次房改时),市场上铺天盖地的解读是:效仿新加坡“组屋”制度。但是我们的可售类保障房和新加坡组屋制度、香港公屋制度最根本的不同在哪里?就在这里,无论是新加坡还是香港,都会要求两点:你的收入不能高于某一个数字、你的家庭财产不能高于某一个数字(有的家庭收入是少,但是财产多,比如私家车、珠宝黄金、古玩字画等等)。

但是,我们没有收入划线!也没有财产划线!或者说,还没有(以为14号文里提出了要有收入划线)。在历史上,深圳可不是这样,10几年前,深圳在推经济适用房时,就已经明令列出了收入、财产双划线,现在在公租房配租中也有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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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很明显,今天的可售类保障房,是历史上最为宽松的条件。搁在哪一个时代,可能很多人真的连资格都不会有,更遑论来谈论买了之后未来的价格涨跌了

第二,事情会一直这样吗?我们今天看到的,之前的人才房、安居房、共有产权房累计建设的有10来万套,配售房目前看起来是1万多套,就这些家底,都没有收入财产限制。但是情况未必会一直这样下去,看官方的这份文件,留了口子,在第11条第(五)款,未来有可能设置收入财产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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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最重要的,让我提醒一句:假如,假如突然有一天,出现了一个配售类保障房的丑闻,官方会做什么?这种事司空见惯,深圳历史上出现过“开奔驰宝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情况,老登们应该有印象。而现在的保障房不设限,我好几次开玩笑说:反正现在房价也不涨了,那我把房子一卖,银行净存款大几百万,等满了3年我去申请买这种配售保障房住它一辈子,有问题吗?完全合规。有没有可能出现:“存款500万,家住保障房”的现象,你们说?

只需要一例,只需要一例,就立即会引发全社会关于“保障房到底在保障谁”的道义质问。然后,官方必然会被迫重订规则,加入收入与财产划线,这是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的事。

那个时候,现在在计算将来赚不赚钱的大批买家可能根本没有资格(事实上,推行收入与财产划线才是正确的,任何时候推市场都不会反对,商品房业主更欢迎,因为对商品房的冲击更小了)。

第三,可售类保障房供应洪峰已过。2022年以来,深圳人才房、安居房、共有产权房三类住房轮番推出,加起来大约有5万套之巨,足足相当于深圳新建商品房2年左右的成交量。这是深圳建市40多年以来最为激进的可售类保障房建设高潮,创下了历史上最大的可售类保障房供应洪峰(还不加租赁类保障房)。同时,可售类保障房的巨量供应也显著分流了深圳的刚需盘市场,进一步加剧了深圳房地产价格的调整烈度。

但配售保障房不会再有这样的可能。背后有有很多原因,比如配售保障房要求独立占地、现房配售,这会影响它的供应速度、供应规模。再如政府财力的挑战,深圳的确有钱,但是随着保障房越建越多,政府的财政挑战也会随之增加,叠加现在的经济环境,不会不影响政府的投资能力。再如官方对市场环境的顾虑,如今深圳整体房价已经下跌了4成左右,宏观要求是“止跌回稳”,如果要实现这个目标,缩减各类新房供应是必然动作……

以上这些现实,共同指向了一个结果:深圳可售类保障房的供应洪峰已过。再想像2022-2023年那样,遍及各区、多达几十个可售类保障房供你挑选的情景不会再有。配售类保障房的建设速度和供应速度,每年都可能只在低个位数徘徊——到现在为止,官方公开信息能够满足入市条件的,也还是那个位处罗湖二线插花地的悦峰尊府,像之前那样好几个一起推的盛况不再有了。

这意味着,刚需阶层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可选择空间会大为收窄。

之所以说未来的2-3年还是一个很好的、可能是最后的窗口期,一方面是现有安居房还有不少在卖,2026年会是一个人才房、安居房、配售房三类住房齐推的局面,市场还是有的选;另一方面是,现在保障房还处在热潮期,没有什么“丑闻”出现,房子也都不怎么好卖,甚至经常出现保障房和商品房抢客,所以官方也还不至于那么急的去搞什么收入财产划线。但往后看,很难说,随着保障房越建越少,在售的逐步清盘,未来的大方向不排除通过收入财产划线进行客群调整。

这是我认为满足条件的刚需阶层,去看待保障房应该选取的另一个视角,不要单纯沉浸于房价波动的视角里——这类房产本身也不是指向价格波动的。立足于这个视角,去思考家庭未来与深圳这座城市的绑定关系,可能做的决定会更加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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