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学晶的涉税操作,算不上什么“新花样”,仍是文娱行业偷逃税的老套路:通过海南空壳公司拆分合同、隐瞒直播收入,将个人收入绕开正规通道,试图利用税收洼地的政策漏洞规避纳税义务,甚至在舆论发酵前集中注销关联公司,妄图切割资金链。但在税务监管持续收紧的当下,这套操作早已无所遁形。如今的税收监管,早已不是“靠人工核查”的旧模式,金税四期的大数据加持,平台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壁垒被打通,资金流、合同流、业务流的任何异常都能被精准捕捉,再加上“政策辅导-风险预警-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文娱行业那些想靠“耍小聪明”钻空子的行为,本质上就是在与法律硬碰硬。
比起偷逃税的违法行为,闫学晶此前的“凡尔赛式哭穷”,更让公众感到反感与愤怒。一边坐拥北京千万大平层、三亚海景房,身着万元大牌、佩戴七万余名表,一边对着镜头抱怨“北京养家一年需百万,赚钱不易”,这种与普通民众生活体验背道而驰的表述,本就触碰了公众的情感底线。而偷逃税的行为,更是在情感反感之外,触碰了法律与社会公平的红线。税收是国之根本,是维系公共服务、保障社会运转的基石,普通工薪阶层兢兢业业依法纳税,而高收入的艺人却想方设法逃避纳税义务,这不仅是对税法的漠视,更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作为公众人物,闫学晶本应凭借自身影响力传递正向价值,却因贪心将“依法纳税”的基本义务抛之脑后,其行为既辜负了公众的信任,也让自己的“国民艺人”人设彻底沦为笑谈。
从范冰冰、郑爽到如今的闫学晶,文娱行业涉税违法的案例一再证明,违法成本远高于所谓的“避税收益”。此次闫学晶不仅要承担近1.2亿元的税务处罚,还面临着品牌解约的违约金、演艺事业的全面停摆:辽视春晚剔除其名单、央视及地方卫视合作全面叫停、直播带货权限永久冻结,其名下商业价值基本清零;更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让家人被卷入税务调查与舆论争议,儿媳被举报“吃空饷”、儿子关联公司纳税异常,一场贪心引发的风波,最终让整个家庭为之买单。这样的惨痛代价,足以让整个文娱行业清醒:在监管常态化、精细化的今天,任何试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都只会换来“得不偿失”的结局,所谓“避税妙招”,不过是通向深渊的“陷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