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迎春花市的通告
为喜迎新春佳节,营造欢乐祥和、繁荣有序的节日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经县城管执法局、河婆街道办、县文广旅体局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设立临时迎春花市销售摊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与时间
设置区域:本次临时摊点集中设置在特美思大道南侧(滨江公园游乐场外围)。
经营时间:第一批次:2026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026年2月16日(除夕),每日经营时间为8:00至22:00。
第二批次:202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至2026年3月5日(农历正月十七),每日经营时间为8:00至22:00。
二、摊点设置与管理要求
报名申请:有意经营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2月2日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楼(二楼市政股)进行登记报名(携带个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定位,额满即止。
经营规范:摊点须严格在指定位置、规定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扩大面积、移位或搭建固定设施。
经营商品应以花卉、盆景、春联、灯笼等节庆用品为主。严禁销售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及违规商品。
必须保持摊点周边卫生整洁,自备垃圾容器,做到“人走场净”,不得乱丢垃圾、乱排废水。
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噪音设备招揽顾客,避免噪音扰民。
必须确保用电、用火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所有商品需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三、经营要求
经营者须遵守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城管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服从管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欢迎广大市民前往选购,请注意保管好个人随身财物,看护好老人与儿童。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好美丽、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告
揭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揭西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河婆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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