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强化源头治理与末端管控
全方位排查风险隐患
全链条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非法生产、运输
销售、存储、燃放等违法行为
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1月23日至1月29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办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案件11起,行政拘留10人,行政罚款批发企业1家,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60箱。
0 1
严查批发企业非法运输
1月27日,和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夜间清查行动中查获一起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洲福呈烟花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长安牌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共计80箱,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之规定,和林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处罚。通报属地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企业合法经营。
0 2
个人非法售卖不可取
回民区中山西路派出所针对辖区中山西路海亮商圈人员密集、安全风险突出的特点,开展安全巡查管控工作,现场查获两起未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经查,违法行为人贺某某、陈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人流密集的海亮商圈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派出所民警当场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13箱,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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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储危及公共安全
1月26日,土左旗白庙子派出所在日常入户走访排查中,发现在土左旗白庙镇白庙子村吴某某家车库中存放40箱烟花爆竹。经查,吴某某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白庙子派出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月26日,土左旗察素齐派出所接土左旗应急管理局移交线索,在察素齐镇中山路精品花炮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5箱。此存放位置位于居民区,屋主贾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贾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示:让我们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控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安全隐患,守护清新空气,用文明方式传递喜悦,以实际行动守护家园安宁!对拒不配合、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整治。
丨来源:青橙融媒记者 安娜、呼和浩特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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