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熟悉香港的情况……”

2026年2月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的被告席上,47岁的内地货车司机展四周操着普通话,语气中充满了悔意。仅仅两天前,他还是满怀希望来港考取中港车牌的“跨境司机”,而今天,他因为一个价值600元人民币的“小动作”,被判入狱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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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堂关于“香港廉洁”的普法课,代价高得惊人。

一、 昂贵的补考:8000元的“心理防线”

故事要从2月3日下午说起。

展四周为了考取商用车辆牌照,花了整整6万港元通过中介公司报名。对于一个月入8000元人民币的普通司机来说,这几乎是一年的积蓄。中介明确告诉他:如果不合格,补考费还要再交8000港元

这种巨大的经济压力,在他在元朗驾驶学院进行考试时,变成了一次致命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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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严重错误”后的600元人民币

考试过程中,展四周犯下了一个无法回避的“严重错误”。按照规矩,这已经意味着他注定“肥佬”(不合格)。

就在这一刻,展四周做出了一个在内地某些小县城可能习以为常、但在香港却是重罪的行为:他掏出了600元人民币现金,递给了主考官——一级考牌主任刘国光。

他的意图很直接:希望能“花钱消灾”,让考官手下留情给个合格。

但他显然低估了香港廉政公署(ICAC)半个世纪以来在香港公务员体系中铸就的清廉之盾。刘主任当场拒绝,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向运输署汇报。廉署火速出击,当天下午就将展四周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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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庭上的哀求:第一次来港,不懂规矩?

在法庭上,辩方律师试图以“文化差异”和“家庭负担”进行求情:

他在深圳有妻有儿,还要供养两位老人;

月入8,000元,生活不易;

“这是他第一次来香港,真的不熟悉这里的情况。”

然而,裁判官覃有方的判词掷地有声,直接戳中了香港社会的核心:

廉洁守法是香港非常重要的核心价值。香港的公职人员不能收受任何‘茶钱’或好处,而行贿者也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尤其是展四周是在“考车严重犯错”的情况下企图行贿,这不仅是腐败,更是对道路安全的潜在威胁。法庭最终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因其认罪扣减至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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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切记:别拿“潜规则”挑战“明制度”

这起案件折射出一个残酷的现实:很多初次接触香港社会的内地人士,往往习惯用“红包思维”解决问题。

600元人民币,在深圳可能只是两桌饭钱,但在香港,它足以启动廉政公署的调查程序,让一名公职人员丢掉饭碗,也足以让一名货车司机在铁窗内反思大半年。

香港不认“人情世故”,香港只认“法治廉洁”。

展四周的8个月刑期,给所有计划来港就业、生活的人敲响了警钟:在这里,规矩就是规矩,没有“茶钱”可以通融。

你怎么看这起“考车行贿案”?你认为8个月的判刑是过重还是合理?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你有亲友正计划来港考牌,请务必转发此文提醒他们:香港的法律,没有“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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