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陈向斌)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26年第4号国家标准公告,由咸宁市人民政府联合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研制的《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GB/T 47111-2026)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国公园城市建设领域诞生的首部国家标准,标志着该领域从地方探索、理念引领迈入全国统一规范、科学评价的新阶段,为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2024年3月,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复《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立项,启动全国首部公园城市领域国标研制工作,项目制定周期18个月。作为全国第三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城市,咸宁市与公园城市理念首提地成都携手,成为标准研制的核心力量。 咸宁市重点承担公园城市建设管理体系、现代治理机制、典型案例研究等关键模块的编写工作,将本地“城园相融、全域公园”的建设经验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重要内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则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标准编制组介绍,《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公园城市的内涵特征与建设逻辑,构建涵盖自然生态、空间形态、人居环境、生态赋能、城市治理五大维度的综合评价框架,包含共生格局、系统修复、公园绿道体系、城园融合、街区公园化人居环境等10个建设子项,形成“原则-框架-内容-方法”的完整技术体系。
该标准明确“系统全面、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适用”的评价原则,既强调生态本底保护,要求筑牢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又注重民生福祉提升,规范公园绿地、绿道网络、公共空间的建设标准;既突出生态价值转化,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又强化城市治理能力,建立从准备、评价到总结的全流程规范。该标准的实施,将为各地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提升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引,有效破解“重形式轻内涵”“重建设轻治理”等行业痛点。
据悉,该标准不仅填补公园城市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更建立一套以生态为基、以人为本、以治为要的评价体系,将引导各地公园城市建设从“千城一面”转向“因地制宜”,从“重景观打造”转向“重生态赋能”。该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未来各地可结合地域特色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公园城市建设从“实践探索”走向“规范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注入绿色动能。
热门跟贴